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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出臺

2020-04-03 09:2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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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日電(記者 安蓓)國家發展改革委2日公佈2020年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將納入國家財政補貼範圍的I至Ⅲ類資源區新增集中式光伏電站指導價,分別確定為每千瓦時0.35元、0.4元、0.49元。

根據《關於2020年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新增集中式光伏電站上網電價原則上通過市場競爭方式確定,不得超過所在資源區指導價。

通知明確,納入2020年財政補貼規模,採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模式的工商業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全發電量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05元;採用“全額上網”模式的工商業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按所在資源區集中式光伏電站指導價執行。能源主管部門統一實行市場競爭方式配置的所有工商業分佈式項目,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不得超過所在資源區指導價,且補貼標準不得超過每千瓦時0.05元。

通知規定,納入2020年財政補貼規模的戶用分佈式光伏全發電量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08元。符合國家光伏扶貧項目相關管理規定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含聯村電站)的上網電價保持不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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