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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支持新型經營主體建高標準農田

2020-04-09 10:48 來源: 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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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企業申報實施高標準農田項目,平原地區不低於1000畝,丘陵地區不低於500畝

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申報實施的,平原地區不低於300畝,丘陵地區不低於200畝

高標準農田建設是“三農”領域補短板重要內容,日前,省農業農村廳發出通知,支持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作為實施主體申報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各地要加強宣傳和幫扶,指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做好項目申報,加強資金管理,確保項目工程長久發揮效益。

據了解,納入支持對象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應經工商登記註冊或有關部門認定,並實際運行1年以上,經營狀況良好,沒有失信記錄,具備必要的項目建設、籌資投勞、經營管理能力。按照有利於推進適度規模經營的要求,原則上農業企業申報實施的,平原地區不低於1000畝,丘陵地區不低於500畝;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申報實施的,平原地區不低於300畝,丘陵地區不低於200畝。項目申報既可由單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單獨實施主體,也可由一個鄉鎮相近區域多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聯合實施主體。項目建設按照“誰受益、誰管護”原則,確定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責任,確保項目工程持久發揮效益。(記者 史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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