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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年度匯算展開

2020-04-14 08:27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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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年度匯算展開
湖北以外地區納稅人均可辦理

近日,隨著北京、天津、河北開通使用手機個稅APP、網頁端等遠程辦理渠道,全國除湖北省以外地區納稅人均可通過手機、網頁、郵遞等方式輕鬆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申報事項。記者帶你了解年度匯算相關問題——

什麼是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通俗來説,就是居民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即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合併後按年計算全年最終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再減除納稅年度已預繳的稅款後,計算應退或者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並進行稅款結算的行為。同時,已依法預繳稅款且對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或應補繳稅額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無須辦理年度匯算也無須補稅,給予納稅人充分的稅收優惠。

怎麼辦理年度匯算?

疫情期間,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了“網上辦”“大廳辦”以及“郵寄辦”等多種選擇,其中,“網上辦”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實現“非接觸式”辦理。以個人所得稅APP為例,納稅人可前往各大應用市場從正規渠道下載,在經過應用安裝、註冊登錄、綁定銀行卡流程後,即可完成申報準備。

如果納稅人在上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稅款,可通過“簡易申報”辦理申報並申請退稅,即:登錄個稅APP,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自動進入簡易申報流程,確認個人基礎信息、已繳稅額無誤後,點擊“提交申報”即可完成申報。

如果納稅人通過“標準申報”進行年度匯算,在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後,可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填報方式,稅務機關已按一定規則提供預填服務。點擊“開始申報”,在依次完成確認基本信息、填報收入和稅前扣除、核對信息、稅款計算等流程後,即申報成功,退稅則跳轉至申報成功—退稅頁面,點擊“申請退稅”,選擇綁定的銀行卡點擊“確定”即可。

除了自己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等渠道自行辦理年度匯算這種方式外,還可以請單位幫助代辦年度匯算,或者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未按規定辦理會怎麼樣?

如果納稅人屬於需要退稅的情形,是否辦理年度匯算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如果納稅人需要補稅(符合規定的免予匯算情形除外),直至匯算期結束(2020年6月30日)仍未依法如實辦理年度匯算的,就要承擔相關責任了。未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通過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資料騙取退稅或者申報享受稅收優惠,以及不配合稅務檢查、虛假承諾等行為,不僅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而且可能會對個人信用産生影響。(記者 董碧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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