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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制定出臺一攬子措施安排 指導支持湖北省民政工作

2020-05-27 13:00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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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支持湖北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近日,民政部辦公廳印發《關於指導支持湖北省民政工作的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4個方面提出系列任務舉措,加大對湖北省民政工作的指導支持力度。

一是指導支持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有序恢復民政服務機構正常服務。支持湖北省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健全實施養老服務、兒童福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民政精神衛生等各類民政服務機構和窗口單位的常態化控機制。嚴格落實社區常態化防控措施,提升精準化防控水平。落實好對防控一線的社區工作者、社會工作者、志願者和民政服務機構人員的關心關愛措施。要加快恢復民政服務機構正常服務,有序恢復養老服務、兒童福利、民政精神衛生等民政服務機構的親屬探視、人員入住等服務,有序恢復流浪乞討人員接送返回工作。健全預約登記制度,有序推進婚姻登記服務全面步入正常。統籌做好社會組織登記窗口疫情防控和登記服務工作。通過補貼運營成本、減免房租費用等方式,支持養老服務機構恢復發展。要在資金、項目等方面加大對湖北傾斜支持,服務復工復産大局。指導做好疫後心理疏導和關懷服務,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參與突發事件心理疏導制度機制,支持湖北實施“五社一心·愛滿江城”系列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對生活困難的患者及家庭及時開展社會救助。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支持當地民營中小企業有序復工復産。

二是指導加強民生兜底保障和特殊群體關愛服務。支持湖北省如期完成脫貧攻堅兜底保障任務,落實《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方案》,健全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及時把符合條件的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後返貧人口、新增貧困人口等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供養救助範圍;支持對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引導全國性社會組織採取“以購代幫”、“以購代捐”等措施助力湖北農産品銷售,支持湖北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工作。要支持湖北省保障好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強化臨時救助,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失業人員,不符合低保條件但生活困難的,參照其居住地城市低保標準的一定比例發放臨時救助金;落實價格臨時補貼相關要求,及時足額發放救助金和補貼;指導湖北推進社會救助綜合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要強化對特殊群體的關愛服務,利用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資金支持湖北省開展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實施“福彩圓夢·孤兒助學工程”,利用部本級彩票公益金補助地方項目支持湖北省開展孤兒助學工作。指導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建設,落實和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推進精神障礙社會康復服務和貧困重度殘疾人照護服務,加快康復輔助器具産業發展。指導做好前期疫情防控慈善捐贈管理使用,適時組織社會慈善資源,給予針對性幫扶。加大對福利彩票發行的政策支持。

三是支持提升基本社會服務質量和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指導湖北省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改善設施安全條件,提升服務質量。協調落實表彰激勵湖北省2019年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獎補資金。開展首批全國人工智慧條件下養老社會實驗試點等先行先試工作。提升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能力,支持湖北2020年申報的社區服務設施建設項目立項,在編制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時,加大對湖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在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實施中,加大對湖北傾斜和支持力度,指導優化社會組織年檢、抽查、審計、執法等監管措施。指導做好優化行政區劃設置規劃研究,完善區劃管理,研究指導解決特大城市部分地區人口密度過大的路徑。支持加強救助管理機構、殯葬服務機構、精神衛生福利機構設施建設和設備配置。

四是指導總結運用疫情防控成果構建長效工作機制。指導湖北省總結提煉民政服務機構疫情防控經驗,健全民政服務機構突出疫情防控領導機制,分類完善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機構、殯葬機構等民政服務機構應急管理的制度規範和操作標準,提升民政服務機構應急管理能力。指導總結疫情期間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有益探索,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指導運用疫情期間創新民政管理服務的有效做法,提升管理服務制度化、規範化水平。

《通知》強調,支持湖北省民政工作發展,事關全國疫情防控全面勝利,事關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面恢復,事關脫貧攻堅和全面小康大局。各司局要加強工作領導,強化與湖北省民政廳的溝通聯絡,加強調研指導,細化實化任務分工,動態掌握湖北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情況,確保相關政策和扶持措施落到實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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