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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建立五項溝通聯絡合作機制 提升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合力

2020-06-01 09:02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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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發揮司法機關和婦聯組織的職能優勢,進一步深化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近日,省司法廳、省婦聯共同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合作建立健全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機制》,加強對婦女兒童權益的綜合司法保護。

建立日常聯絡機制。全省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與婦聯組織以依法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以促進社會健康發展為目標,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在公共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法治宣傳、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等工作領域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及時解決日常工作中涉及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的問題。

建立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共同推動將婦女兒童權益維護納入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與婦聯組織密切合作,就婦女兒童權益維護納入公共法律服務體系,進一步拓寬公共法律服務渠道、延伸服務觸角、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務資源等方面加強合作交流。省司法廳將與省婦聯深度合作,青海省公共法律服務網與網上婦女兒童法律服務中心全面融合,在青海省公共法律服務網首頁鏈結婦女兒童法律服務網,暢通了解婦情民意,以及婦女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護通道,聚焦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衛生保健、人身財産、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權益。省司法廳支持省婦聯律師值班制度建設,加大律師接聽答覆12338婦女維權熱線,將婦女兒童法律服務中心律師值班費用納入省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經費,予以支持。

建立權益保護合作機制。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因地制宜探索我省維護婦女兒童人身權益法律援助機制,聚焦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家庭暴力、老年人贍養、夫妻共同財産分割及債務承擔等信訪和投訴,開通婦女兒童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將未成年人、殘疾婦女、老年婦女、低保家庭、女性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重點對象,優先受理,簡化申請程序。各級婦聯組織主動與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對接,就婦聯信訪窗口受理事關婦女兒童人身權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納入法律援助事項範圍,保障婦女兒童在權益受到侵害時,及時得到法律援助,聯合婦聯組織對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法律援助案件進行定期觀護回訪,進一步推動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制度落實。

建立婦聯參與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機制。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與婦聯組織共同將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員培訓納入司法行政系統和婦聯絡統維權工作培訓計劃;共同指導、支持縣(市、區)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委員會工作,最大限度地將婚姻家庭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之外,實現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縣級全覆蓋。同時,建立健全“以案定補”激勵機制。

建立聯合普法和犯罪預防工作機制。全省各級司法行政部門持續加大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宣傳,重點宣講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規。各級婦聯組織持續推進“法律九進”普法活動,大力開展巾幗志願服務,切實加大普法工作信息的報送工作力度,與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合作共同打造一批以婚姻家庭法律事務為專長的律師事務所,以建立婦女之家和維權服務站的形式,推動建設服務婦女兒童的女律師工作者隊伍,加強對女律師隊伍的政治引領、示範帶動、聯絡服務。(記者 董慧)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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