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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臺盤活存量建設用地9條措施

2020-06-26 11:28 來源: 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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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大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服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明確2020年全省提供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分別不少於23.05萬畝和4.24萬畝,更大力度支持項目落地。

《措施》共有9條,包括大力消化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持續推動城鎮低效土地開發利用、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明確指標使用和相關稅費政策、落實用地支持措施、深化工業用地出讓制度改革、編制用地目錄和招商地圖等。

為擴大存量建設用地範圍,《措施》明確,將城鎮低效用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也納入盤活範圍。在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方面,要求積極推廣宜城市試點經驗,支持具備條件的市、縣積極開展入市交易工作。圍繞新農村産業發展要求,各地要開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現狀和入市需求調查,創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政策和模式;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鼓勵復工復産和招商引資項目使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因地制宜發展農産品加工、文旅康養、電商物流等適宜農村的産業。

《措施》支持民生福祉用地,提出持續推動城鎮低效用地開發利用,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納入範圍,重點改造、完善小區配套和市政基礎設施,提升社區養老、托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改造運營,建立政府、項目主體、社會力量合理共擔共建共享機制。

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為加快推進我省經濟恢復重振,保障復工復産、招商引資用地,我省一手抓增量用地,已經出臺了25條措施;一手抓存量用地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具有成本低、使用快、配套好的優點,此次又出臺9條措施,實現了“增存並舉”的政策格局,將會有力保障全省高質量發展用地需要。(記者周壽江、通訊員王磊、毛耘喆)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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