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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行政處罰法修訂草案

2020-06-30 21:3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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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30日電(記者 劉奕湛)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29日分組審議了行政處罰法修訂草案。與會人員普遍認為,修訂草案是適應新形勢、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標誌性成果,也是新時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又一項重要舉措。

陳國民委員説,行政處罰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行政職能而創制的一種制裁性權力,具有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重要功能。“較之現行行政處罰法,修訂草案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完善行政處罰制度,解決執法實踐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回應人民的普遍關切。”

那順孟和委員説,行政處罰法的修訂既適應了社會發展現狀,又回應了群眾訴求和社會關切,是推進治理體系的協調高效和現代化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對行政違法行為進行嚴格、高效的處置,維護社會公平與秩序。

“修訂草案新增了重點領域處罰、綜合執法隊伍建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等規定,完善了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處罰管轄、回避制度等內容,回應了現行行政處罰法實施過程中各方面反映突出的眾多難點問題。”杜黎明委員説,修訂草案內容科學合理,結構順序邏輯清晰,是一部高質量的修訂草案。

楊志今委員表示,修訂草案對行政處罰的實施主體進行了更為符合實踐需求的調整,明確規定了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行使的制度。“設立這一制度的目的,是要解決多頭執法、職責交叉、重復執法、執法擾民和執法機構膨脹等問題,有利於改變亂處罰、濫處罰和消極處罰,以及經常碰到的‘有利爭著罰、無利都不罰’的現象。”楊志今表示,這樣修改,符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方向,符合城市管理的需要,也符合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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