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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讀《關於啟用新版合同單據及進一步精簡貸款辦事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0-07-01 12:10 來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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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臺的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放管服”和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一是通過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貸款)辦事流程,精簡辦事材料,進一步方便借款人。二是進一步加強借款申請人信用情況審核,積極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文件的出臺,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獲得更優質服務體驗的同時,也切實增強貸款風險防範能力,確保資金運作安全。

二、文件的主要內容

1.啟用新版借款合同及單據。一是啟用新申請表,取消二手房劃款協議;二是啟用審核交接表;三是啟用新借款合同,取消委貸合同等。其中新借款合同為四方合同,中心作為借款合同一方主體,明確中心為貸款(非組合貸款)的抵押權人;四是啟用收證合同,取消收押協議,同時明確新房、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登記均由擔保中心完成。

2.簡化申請人辦事材料。無論申請貸款或變更業務時,申請人均不再需要填寫和提交紙質的申請表單,其提供的購房合同原件由工作人員核驗並留存電子影像檔案。工作人員根據購房合同等資料將相關信息錄入系統,指導申請人在打印後的表單上簽字確認即可。

3.強化信用審核。明確了申請人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借款申請不予受理。

4.規範受託銀行責任。明確組合貸款由受託銀行負責落實抵押登記;細化受託銀行協調售房單位提供階段性擔保的操作規範;強化銀行放款後做好借款合同領取或郵寄等服務責任。

三、文件有何亮點

1.辦事材料進一步精簡。一是申請貸款或變更時,不再要求申請人填寫和提交紙質申請表單。二是貸款業務文書單據從25項減少至16項,其中需要借款人簽字的單據減少了6項。三是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減少了9份,分別為:辦理新建住房貸款申請的購房合同複印件和借款申請表,辦理二手住房貸款申請的購房合同複印件和借款申請表,辦理四類貸款變更業務對應的4個變更申請表,辦理延長借款人貸款期限的《借款人延長借款期限審批意見書》。

2.辦事時限進一步壓縮。網上貸款變更申請的審核由3個工作日縮減到1個工作日。

3.社會信用體系應用進一步強化。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第七條借款人信用狀況有關規定,明確借款申請人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中心將不受理其貸款申請。

四、新版合同單據什麼時間開始執行

自2020年7月1日(含)起啟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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