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雲南社保減免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年底

2020-07-15 09:04 來源: 雲南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印發《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明確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政策實施期限,在前期已實施的社會保險“免、減、緩、延”政策基礎上,持續減輕企業社保繳費負擔。

《通知》明確,在繼續執行《雲南省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實施意見》規定基礎上,對參保的中小微企業(含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免徵3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至2020年12月;對參保的大型企業、各類社會組織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減半徵收3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至2020年6月。

對受疫情影響生産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緩繳3項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通知》規定,2020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即以全省2018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2020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2020年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全省2019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

同時,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應于2021年12月15日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按全省2021年執行的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自主選擇,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補繳的,逾期不再辦理補繳。(記者 李海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