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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版積分落戶政策發佈 6個導向指標優化調整

2020-07-16 21: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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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16日電(記者 關桂峰)新版《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以下簡稱《操作管理細則》)已完成修訂,于16日發佈。17日起,北京市2020年度積分落戶工作正式啟動。新版積分落戶政策主要對6個導向指標進行優化調整。

北京市積分落戶試行政策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有關部門對政策進行了修訂。政策試行期間,已有1.2萬餘名申請人取得落戶資格。為做好新舊政策銜接,5月13日至6月12日,北京市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李素芳介紹,新版《管理辦法》和《操作管理細則》繼續保持“4+2+7”的積分落戶指標體系框架穩定,4項資格條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證、法定退休年齡以下、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7年、無刑事犯罪記錄)和2個基礎指標(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不作調整,7個導向指標(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納稅、年齡、榮譽表彰、守法記錄)中有6個從操作層面予以完善。

一是對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年齡指標進行優化。教育背景指標增加了對只取得學歷或學位人員可積分的內容,調整就學期間社保扣繳規則,進一步體現就學、就業起點公平。職住區域指標不再考量轉移前就業居住情況,明確對在北京市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並居住),且取得落戶資格後在該自有住所落戶的給予積分。年齡指標調整為梯度賦分,避免了年齡超過45周歲申請人分值的斷崖式下降。二是對創新創業和納稅2個指標進行精簡。創新創業指標精簡了關於申請人任職年限、工資收入等加分內容,同時考慮城市發展需求,對獲得一定股權類現金融資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持股人員加分,並優化部分獎項內容。納稅指標精簡了申請人在京投資企業按照出資比例納稅可獲加分的內容,為倡導持續穩定納稅,將個稅納稅額調整為近三年每年10萬元及以上。三是對減分內容進行調整,將涉稅違法行為和行政拘留處罰扣分內容明確為“近5年”,避免一旦違法、終身受罰。

北京市積分落戶政策實施以來,已通報處理了11名弄虛作假人員。根據《操作管理細則》,在落戶公示階段擴大擬落戶人員分值公示範圍,除年度總積分外,還擬公示本人各項指標的積分分值,便於社會監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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