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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不建好小區不驗收,浙江規範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

2020-07-28 16:3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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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7月28日電(記者顧小立、俞菀)幼兒園不建好小區不驗收,兼顧嬰幼兒托育需求適當擴大幼兒園規模,辦園不得具備營利性質……28日,浙江省教育廳等四部門發佈了修訂後的《浙江省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進一步構建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各環節多部門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健全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據了解,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是指各地進行舊城改造、新區建設和撤村建居等建設的住宅小區所需配套建設的幼兒園,包括商品住宅小區開發和政府投資建設保障性住房(含安置房)建設中按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幼兒園。辦法明確,小區配套幼兒園只能舉辦成公辦園或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配套幼兒園屬於公共教育資源,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改或閒置,不得出租、出售、轉讓、抵押或改變用途。

針對近年來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嬰幼兒托育服務需求上升等新情況,辦法提出各市、縣(市)自然資源和教育、發展改革、建設等行政部門應根據實際編制當地學前教育設施布點專項規劃,並應當將教育行政部門納入當地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

辦法要求,建設單位分期建設有配套幼兒園項目的住宅小區時,配套的幼兒園應當與住宅小區第一期同步規劃、設計、立項、建設和竣工移交。各地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建設、教育等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相關工作,對存在配套幼兒園緩建、縮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問題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住宅小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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