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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介紹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規範養老機構服務行為做好糾紛處理有關政策等情況

2020-07-30 09:10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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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于7月29日14時30分舉行2020年第三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通報二季度民政重點業務工作進展和三季度相關工作安排;解讀《民政部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政部 中央政法委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關於規範養老機構服務行為 做好服務糾紛處理工作的意見》,回答記者關心的問題。


圖為新聞發佈會現場。

[民政部新聞發言人、辦公廳副主任 賈維周]今天,我們邀請到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副司長蔣瑋同志,養老服務司副司長李邦華同志,請他們分別介紹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和民政部、中央政法委等6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規範養老機構服務行為  做好服務糾紛處理工作的意見》相關情況。按照慣例,我先簡要通報一下今年二季度民政重點業務工作進展和三季度相關安排。

今年二季度,民政部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一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統籌抓好民政領域疫情防控和各項民政工作發展。

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方面,全面實施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紮實推進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深入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水平上漲挂鉤聯動機制,擴大補貼發放範圍,3月至6月將價格臨時補貼按現行標準提高1倍,並首次將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納入補貼範圍。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在中央財政已經安排1489億元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基礎上,新增安排71.5億元價格補貼資金。會同財政部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截至6月底,全國新增低保對象、特困人員339.6萬人,為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146.2億元。

社會組織管理方面,引導社會組織有序參與脫貧攻堅、疫情防控和服務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印發《關於調整優化有關監管措施支持全國性社會組織有效應對疫情平穩健康運行的通知》,促進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全國性社會組織平穩健康運行。國務院常務會審議通過並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完成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中期評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關於加強鄉鎮、街道商會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鄉鎮、街道商會的登記管理體制。開通新版年檢業務系統,推進社會組織業務“一網通辦”,指導全國性社會組織開展2019年度檢查。制定《查處非法社會組織工作指引》,針對社會組織行政執法約談72次、行政告誡29起。

城鄉社區治理方面,印發《關於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回信精神  進一步做好社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導各地抓細抓實常態化社區防控。會同有關部門印發《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與服務工作精準化精細化指導方案》,提高社區防控與服務工作精準化精細化水平。經國務院同意、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關於改進和規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的指導意見》,深化“社區萬能章”治理專項行動。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加強社區治理和服務能力建設。全國94.2%的鄉鎮(街道)建立了一站式服務中心,87.8%的鄉鎮(街道)建立了公共服務清單制度,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分別達到83.8%、48.8%。聯合有關部門制定社會治安、鄉村治理等領域涉黑涉惡突出問題整治方案,持續推進基層基礎薄弱環節整治。指導各地加快修訂村(居)委會組織法配套法規中涉及村(居)委會任期的有關內容,19個省(區、市)已經完成相關修改工作。

區劃地名管理方面,穩妥優化行政區劃設置,審核並報國務院批准,10個地方開展了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調整。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修訂《地名管理條例》立法調研。有序推進津冀線、晉陜線、蒙遼線等14條省界聯合檢查和贛湘線、津冀線、蘇皖線等3條省界界樁更換工作。聯合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籌備拍攝《中國地名大會》第二季。推進省級地名信息庫建設,加快推進地名圖錄典志編纂,在山西、浙江等地開展省級地名信息庫建設試點。更新完善國家地名信息庫,今年以來累計更新全國地名數據約79.4萬條。

社會事務管理服務方面,深入推進救助管理工作體制機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上半年累計救助流浪乞討人員28.8萬人次,幫助5226名滯留人員返鄉,落戶安置11420人。指導各地以“大愛尋親,溫暖回家”為主題開展“6.19救助管理和托養機構開放日”活動。指導各地應用人臉識別技術提升救助管理服務能力。做好清明節安全、有序祭掃工作。研究編制“十四五”殯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指導各地婚姻登記機關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和婚姻登記工作兩不誤,推進作風行風建設。部署全國婚俗改革試點,推進移風易俗。指導各地建立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分別惠及1069萬困難殘疾人和1354萬重度殘疾人。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産業國家綜合創新試點評估,推進實施“福康工程”項目,為深度貧困地區困難殘疾人免費配備康復輔具。

養老服務方面,指導地方統籌做好養老機構疫情常態化防控和有序恢復服務秩序工作,積極推動有關部門在出臺支持企業的稅收、融資、就業等政策措施中把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納入其中,幫助紓困解難。持續推進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健全縣級失能照護機構、鄉鎮敬老院、村級互助養老服務設施相銜接的農村養老服務設施供給網絡。聯合9部門印發《關於加快實施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導意見》,推動各地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照護條件。啟動實施人工智慧養老服務實驗,開展人工智慧養老服務領域的道德倫理、法律制度和社會治理研究。深入實施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啟動實施養老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印發開展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先行先試工作通知,發佈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實施細則,切實推進養老服務綜合監管。

兒童福利方面,紮實做好兒童福利領域疫情防控,實現對兒童福利機構視頻抽查全覆蓋。實施“兒童福利信息動態管理精準化提升年”專項行動,配齊配強4.8萬名兒童督導員和66.3萬名兒童主任,切實保障了24.2萬名孤兒基本生活。紮實推進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和精準建檔。組織開展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保護“政策宣講進村(居)”活動,40萬名兒童主任在線接受培訓。

慈善事業、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方面,推動第十一屆“中華慈善獎”評選和第八屆中國公益慈善項目交流展示會籌備工作。協調各類資金1800余萬元,指導湖北省確定了34家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在武漢市、黃岡市的49個社區開展“五社一心  情滿荊楚”社會工作和心理疏導服務項目。組織開展脫貧攻堅志願服務宣傳展示活動。截至6月底,慈善信託備案共420筆,信託財産合同總規模32.58億元。全國註冊志願者達1.72億人,註冊志願團體73.5萬個,累計記錄志願服務時間超過22.2億小時。

以上是今年二季度民政重點業務工作進展。三季度,民政部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抓緊抓實民政系統常態化疫情防控,加快推進當前和全年各項工作。一是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社會救助工作,指導各地適度擴大低保、臨時救助範圍,加強對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的救助幫扶。紮實推進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持續抓好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及“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落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受災困難群眾救助工作。二是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地方持續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工作。配合全國人大做好相關法制建設,開展慈善法執法檢查。推進社會組織法人庫建設。三是持續指導各地城鄉社區組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動中央關心關愛城鄉社區工作者文件落實到位。推動各地深入開展“社區萬能章”治理專項行動。部署開展村級議事協商創新實踐點創建工作。四是穩妥優化行政區劃設置。推進修訂《地名管理條例》。持續更新完善國家地名信息庫。

五是持續推進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研究制定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規範。研究啟動第二批康復輔助器具産業國家綜合創新試點。加快推進殯葬信息化建設。深化婚俗改革試點。推進《婚姻登記條例》的修訂。六是深入實施農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健全完善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推動出臺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推進社區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修訂《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研究制定養老服務綜合監管政策措施,繼續實施養老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推廣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典型經驗。七是配合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落實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保障政策,繼續開展兒童福利政策宣講進村(居)活動,進一步完善兒童機構區域佈局,加強基層兒童福利工作力量。八是依法規範慈善信託管理,完善慈善組織監管機制。舉辦第八屆中國公益慈善項目交流展示會。指導支持湖北省深入開展“五社一心”社會工作服務項目。以上情況,歡迎媒體記者朋友們關注。

下面請蔣瑋副司長介紹有關情況。

[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副司長 蔣瑋]各位媒體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非常感謝大家一直以來對社會救助工作的關心、關注和支持。借此機會,我簡要介紹一下近期由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相關情況。

這次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給經濟社會發展造成了一系列衝擊,也給廣大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造成了許多不利影響,也對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疫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強化對困難群眾的兜底保障,確保群眾基本生活。民政部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時調整完善並出臺了一系列社會救助政策措施,努力降低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有效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當前,疫情防控已進入常態化階段,疫情對廣大人民群眾生産生活的不利影響仍在持續,部分困難群眾尤其是低保邊緣家庭、未參保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仍面臨較大困難;一些受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經營、就業,導致收入下降人員,也出現了基本生活困難,迫切需要得到救助幫扶。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關於加大對貧困人口、低保人員和失業人員幫扶保障力度的要求,積極促進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民政部會同財政部在綜合考慮疫情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影響、前期已出臺政策落實成效,以及當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的基礎上,研究提出了相關政策措施,報請國務院同意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堅持凡困必幫、有難必救,著力推動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城鄉困難群眾應保盡保、應救盡救、保障到位目標的實現。

緊緊圍繞“兜底、銜接、應急”,重點明確了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適度放寬特困人員認定條件、加強貧困人口摸底排查和兜底保障、優化社會救助審核審批流程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及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資金保障、加強部門協同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應該説,本次《通知》的主要內容,體現了落實既有政策與出臺新的政策相結合、實施階段性救助措施與完善長期政策相統籌、健全社會救助制度與優化救助程序相統一,既注重社會救助制度與失業保險等政策的銜接,又注重新的救助政策措施與以往政策措施的銜接,強化了社會救助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兜底保障安全網的作用和功能。同時,《通知》的印發及相關內容,也是社會救助制度在面臨新冠肺炎疫情等突發公共事件時,作出的一次快速的政策響應,充分體現了社會救助制度在實踐中制度效能和應對能力的不斷提升。

為確保這些政策措施落實落地,真正惠及廣大困難群眾,中央財政從新增財政赤字和抗疫特別國債中,專門安排105億資金用於支持地方做好低保、臨時救助“擴圍”工作。近日,財政部、民政部已將資金下撥各省(區、市)。下一步,我們將認真抓好《通知》貫徹落實,推動相關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切實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線。我就先簡要介紹這些,謝謝大家。

[賈維周]謝謝蔣司長,請李邦華副司長介紹情況。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副司長 李邦華]目前,全國共有各類養老機構4.23萬個,床位429.1萬張,收住老年人214.6萬人,入住養老機構已經成為重要的養老方式。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進一步保障老年人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産安全,維護養老機構合法權益和正常服務秩序,民政部會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養老機構服務行為  做好服務糾紛處理工作的意見》。

《意見》本著客觀中立、依法治理、多元參與、部門協作的原則,圍繞著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糾紛處理工作,主要提出八方面的指導意見。一是加強養老機構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壓實安全主體責任,從源頭上消除服務安全風險,最大限度預防糾紛發生。二是規範養老機構服務糾紛處理程序。對發生服務糾紛時,養老機構應當採取的步驟作出了規定,要求養老機構規範處理,及時救助,優先保障老年人的權益。三是引導當事人自願協商解決糾紛。對責任明確、當事人無重大分歧或異議的服務糾紛,鼓勵當事人自願協商解決,引導當事人文明、理性表達意見和訴求。

四是運用調解等方式化解糾紛。強調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協會調解等方式,多元化解養老機構服務糾紛。五是依法裁判養老機構服務糾紛案件。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方針,平等保護、權責一致原則。六是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打擊養老機構服務糾紛處理過程中,擾亂正常服務秩序,以及侵犯養老機構和其他老年人合法權益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七是建立部門協作工作格局。明確民政部門和有關中央單位、部門的職責分工與協作。八是營造依法解決養老機構服務糾紛的社會氛圍。明確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做好輿論引導工作,引導當事人依法、文明、理性表達訴求。

總的來説,《意見》在總結前期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針對近年來逐漸增多的養老機構服務糾紛,提出了規範處理的指導意見,彌補了這方面政策的空白。民政部和相關部門高度重視養老服務糾紛處理工作,希望通過《意見》的出臺和實施,能夠進一步促進我國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既保障老年人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産安全,也維護養老機構合法權益和正常服務秩序,營造一個良好的服務發展環境。下一步,民政部將會同相關部門積極推進《意見》的貫徹落實。

[賈維周]好的,謝謝李司長,下面進入提問環節。提問前請報一下您所代表的媒體機構。

[中國新聞社記者]我的問題關於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近期民政部和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請問這個《通知》在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有哪些新的舉措?民政部將採取哪些措施抓好落實?

[蔣瑋]謝謝你的提問,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為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將疫情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造成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確保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應保盡保、應救盡救,財政部民政部印發《通知》,針對當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積極應對,快速響應,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圍繞“兜底、銜接、應急”,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覆蓋範圍。《通知》提出,在堅持現有標準、確保低保制度持續平穩運行的基礎上,適度“擴圍”。明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經本人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這個提法是第一次在中央層面的文件中明確了“低收入家庭”的界定,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於當地城鄉低保標準,但低於低保標準1.5倍,且財産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也是首次在文件中提出,對低收入家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實施“單人保”,這既是對以往“生活困難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實施單人保政策的拓展,也是將脫貧攻堅兜底保障中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實施的單人保政策,由農村拓展到了城市。同時,《通知》還提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地區可適當放寬低保認定條件。

二是加強對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救助幫扶。為更好發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強與失業保險政策的銜接,形成救助幫扶合力,《通知》要求,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勞動收入,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範圍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幫助其渡過生活難關。同時,《通知》再次明確,對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相關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家庭或個人,要及時納入臨時救助範圍。對遭遇重大生活困難的,可採取一事一議方式提高救助額度。要全面建立鄉鎮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積極開展“先行救助”。

三是強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落實。為落實中央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有關精神和要求,更好地保障無生活來源、無法定撫養人或法定撫養人無撫養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權益,《通知》適度放寬了特困人員認定條件,明確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放寬至18周歲,由此,符合“三無”條件的16—18周歲未成年人將全部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同時,《通知》還對提升特困人員照料服務能力和質量提出了要求,要求對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人員要盡最大努力收住,提高服務質量;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要督促落實委託照料服務協議,加強日常探訪。

四是強化貧困人口兜底保障。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脫貧攻堅,《通知》對紮實推進社會救助兜底脫貧工作提出明確要求。要求健全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密切關注目前尚未脫貧人口,收入不穩定、持續增收能力較弱、返貧風險較高的已脫貧人口,以及建檔立卡邊緣人口。通過數據比對、逐戶逐人摸底排查,確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戶、不落一人”。

五是進一步優化社會救助工作流程。《通知》要求簡化優化社會救助審核審批流程,充分運用APP、全流程網上辦理等方式快速辦理救助申請。強化主動發現機制,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同時,《通知》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審批權下放到鄉鎮(街道);有條件的地區還可委託社區(村)直接實施臨時救助,做到發現困難立即救助,進一步提高臨時救助的時效性。

下一步,民政部將通過開展政策解讀和業務培訓、加大工作指導力度、強化績效評價、加強政策宣傳等方式,抓好《通知》的貫徹落實,推動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在這裡我想特別説明的是,這次《通知》明確的這些事項對於基層的同志來説時間緊、任務重、責任大,其核心要義在於要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因此《通知》提出持續深化農村低保專項治理,聚焦“漏保”、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資金監管不力等問題重點發力,堅決防止“兜不住底”的情況發生,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基層幹部擔當作為,對非因主觀原因導致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救助幫扶範圍的可免予追究相關責任,這對於基層擔當作為能夠起到一個保護和激勵作用。我就先介紹到這裡,謝謝!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記者]我想問一下李司長,關於養老服務糾紛的處理文件起草的整體思路是什麼,能否介紹一下?

[李邦華]謝謝!《意見》的起草總體思路是促進養老機構服務糾紛處理工作依法規範有序,同時既要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也要保護養老機構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説,我們在起草過程中主要把握四個原則。

一是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目前養老機構服務糾紛有逐漸增多的趨勢,這與我國養老服務還處於發展起步階段有關。有的養老機構服務經驗不足,還有的老年人和家屬對養老服務不熟悉,再加上這幾年養老機構規模快速增加,導致養老服務糾紛數量整體有所增加。《意見》從規範養老機構內部管理服務行為出發,強調養老機構規範化管理,從源頭上消除服務安全風險隱患,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糾紛發生。

二是堅持多元方式化解糾紛的原則。一旦出現了糾紛,當事人雙方最好能夠友好平等協商解決。對責任明確,爭議不大的糾紛,協商解決是最節約成本、最高效,最大程度達成彼此諒解的方式。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進行調解,推動矛盾糾紛高效化解。調解不成,也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三是堅持平等保護、權責一致的原則。《意見》平衡保護老年人和養老機構合法權益,確定平等適用法律的原則,既嚴厲打擊養老服務中的欺老虐老行為,也不片面加重養老機構責任。對養老機構已經依法履行服務協議和管理職責,符合服務標準的,依法裁判減輕或免除責任。

四是堅持依法維權的原則。依法打擊養老機構服務糾紛處理過程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養老機構正常服務秩序,保護其他入住老年人合法權益。

[中國網記者]《關於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的覆蓋範圍,請問為什麼要擴大低保覆蓋範圍,如何擴大?

[蔣瑋]正如大家感受到的,這次新冠肺炎疫情,給廣大人民群眾生産生活造成了許多不利影響,也使得低保對象等困難群眾生活更加困難。為此,民政部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通過強化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努力把疫情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降到最低。但是,一些游離于低保制度之外的低保邊緣家庭,因疫情導致收入減少、支出增加,加之缺乏政策保障,基本生活仍存在較大困難。

比如,一些家庭因疫情無法外出務工就業,收入來源被切斷,生活陷入困境;還有一些依靠靈活就業、産業扶貧、就業扶貧的低保邊緣家庭,因疫情導致家庭收入驟減,而食品、防護用品等基本生活支出驟增,以致實際生活水平下降,致貧返貧風險進一步增大。為了有效解決這部分困難群眾面臨的基本生活困難,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策部署,《通知》提出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覆蓋範圍,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低保,做到“應保盡保”。

關於“如何擴大低保覆蓋範圍”,這裡需要特別注意的關鍵詞是“適度擴圍”。按照《通知》要求,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覆蓋範圍,是在堅持現有標準、確保低保制度持續平穩運行基礎上的適度“擴圍”。“擴圍”的主要方式是進一步放開“單人保”,正如剛才我介紹時所説的,此次《通知》將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

通過實施以家庭為單位的“整戶保”與只保障家庭中特殊困難人員的“單人戶保”相結合的方式,擴大低保覆蓋範圍,提高低保兜底保障能力。此外,為進一步加強對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的救助保障,《通知》還提出,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可適當放寬低保認定條件。目前,一些地方採取適度放寬低保認定財産標準、在計算低保家庭收入時扣減一部分必要支出或收入豁免等措施,適當放寬低保認定條件,以此擴大低保覆蓋範圍。

[中央廣播電視臺央廣記者]李司長,近年來養老機構跟老年人的矛盾糾紛似乎呈高發態勢,在您看來未來養老機構應該如何預防和減少與老年人之間的矛盾糾紛?謝謝。

[李邦華]養老機構作為養老服務的提供者,在養老服務糾紛的預防和減少方面具有很強的主動性,《意見》結合養老機構服務糾紛的一些特點,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建議。我們概括起來主要分為四個方面。

第一,總體上要求養老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壓實安全主體責任,加強人員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服務能力,避免疏忽大意和能力不足等原因引起的糾紛。老年人特殊的身心特點決定了養老服務是一個高風險行業,養老機構必須高度重視服務安全問題,最大限度防範風險。

第二,在老年人入住前養老機構要做好老年人的入住評估、簽訂服務協議,做好風險告知,就老年人的基本狀況、服務方案等達成一致。老年人代理人也要充分告知老年人的相關信息,不要隱瞞,避免沒有事先約定或者約定不詳引起糾紛。

第三,在服務的過程中養老機構要從安裝視頻、加強檔案管理、規範護理日誌等方面入手,做好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服務記錄,避免發生服務糾紛之後口説無憑,加強內部崗位管理和自我監督提升。

第四,服務糾紛剛發生時,養老機構要快速反應、及時處理,避免事態惡化和矛盾升級。《意見》要求養老機構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如果出現老年人受傷等情況,養老機構應當本著老年人權益優先的原則,先將老年人送醫治療。同時,按照告知權利、封存證據、配合調查等程序,相應作出應對和處置。

[中國日報記者]《通知》明確,對受疫情影響的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請問,出臺這一政策是基於哪些方面的考慮?

[蔣瑋]謝謝你的提問,運用臨時救助制度為受疫情影響的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可以説是這個《通知》的亮點之一。出臺這一政策主要是基於兩方面的考慮。

一方面,這是落實“凡困必幫、有難必救”要求,進一步消除救助保障盲區的現實需要。今年以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就業壓力明顯上升,一些群眾下崗失業,失去生活來源,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總體上看,符合低保等社會救助條件和失業保險政策的困難群眾和失業人員,都納入了相關救助保障範圍,他們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但隨著疫情影響持續發酵,還有一些政策尚未覆蓋到的群眾,特別是那些既沒有參加失業保險,又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失業人員,比如農民工等,低保制度和失業保險政策都沒辦法覆蓋,由此産生了救助保障的政策“盲區”,他們的基本生活面臨較大困難,迫切需要出臺一些階段性救助措施,幫助他們解除“燃眉之急”,渡過生活難關。

另一方面,這是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線,發揮臨時救助兜底保障功能的制度要求。大家也知道,臨時救助是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兜底性制度安排,是社會救助體系的最後一道防線,發揮著“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在實踐中,臨時救助制度具有對象覆蓋廣、救助時效性強、救助方式靈活等特點,在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方面扮演著不可替代的角色,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強化對受疫情影響生活困難的未參保失業人員的救助幫扶,這既是臨時救助制度應當承擔的任務,又是臨時救助有效應對重大疫情等突發公共事件,及時啟動應急措施的一次積極探索。

[光明日報記者]這次《意見》對於明確依法打擊糾紛處理過程中的違法犯罪行為主要的考慮是哪些?

[李邦華]謝謝,近年來我們看到養老機構服務糾紛發生之後,有少部分人員不能理性地依法維權,採取了一些比較極端的做法,比如在養老機構內外拉橫幅、擺放遺體、聚眾鬧事等,對養老機構正常服務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響。同時,也影響到其他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一些養老機構尤其是小型養老機構甚至因為糾紛被迫停擺營業,對行業穩定發展也不利。因此,《意見》倡導依法理性表達訴求,對糾紛處理過程中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將依法予以打擊。

如果遇到這樣的情形,養老機構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並保護好現場,配合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同樣,對養老機構在服務糾紛處理過程中涉嫌的違法犯罪行為,民政部門、公安部門及相關部門也將依法追究責任。謝謝!

[賈維周]各位媒體朋友,因時間關係,今天發佈會的提問環節就到這裡。如果大家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在會後聯絡辦公廳新聞辦。本次發佈會由民政部網站、民政部政務微博全程直播。感謝大家對民政工作的關注和報道,也感謝社會救助司、養老服務司兩位司領導出席今天的發佈會。發佈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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