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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實施意見

2020-08-07 17:10 來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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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實施意見
鄂政辦發〔2020〕39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省委十一屆七次會議精神,提升基層政府(包括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現代化治理能力,推進全省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加快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到2020年11月底前,基層政府全面對照國務院部門制定的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編制完成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在縣級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開發佈並組織實施。

到2022年6月底前,根據國務院部門編制的其他相關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基層政府進一步完善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並認真抓好落實。

到2023年,基層政府全面完成《指導意見》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政務公開標準體系更加完善,政務公開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顯著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各基層政府要認真對照國務院部門制定的重大建設項目、社會救助、扶貧等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可在湖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下載),結合本級政府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全面梳理本級政府政務公開事項,制定或修訂完善本級政府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細化公開事項的名稱、內容、依據、時限、主體、方式、渠道、公開對象等要素,並將公開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責任人。

(二)完善政務公開制度規範體系。縣級人民政府辦公室和縣級政府部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健全完善重大決策預公開、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信息發佈、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政民互動、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監督檢查、公開事項目錄動態管理等制度規範,並視工作需要配套編制工作流程圖,構建系統完備、責任明確、易於操作、運轉有效的制度規範體系,形成發佈、解讀、回應有序銜接的政務公開工作格局,推進政務公開覆蓋行政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要積極探索將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標準規範嵌入部門業務系統,促進公開工作與其他業務工作融合發展。

(三)加強政府信息管理。實行政府信息全生命週期管理,擬定公文時要提出信息公開屬性建議,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要説明理由。制發公文時,在文件附註明確標注“此件公開發佈”“此件依申請公開”“此件不予公開”等字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動態調整機制,及時更新信息內容,定期對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評估,對因情勢變化可以公開的及時予以公開,對失效、廢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時公開清理結果。準確把握不予公開範圍,切實做好保密審查,不得公開涉密信息,法律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積極探索政務公開數據與其他數據資源融合共享,以政務公開數據完善政務信息數據資源庫,以開放的政務數據資源提升政務公開便民化服務水平。

(四)規範基層政務公開平臺。縣級人民政府要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第一公開平臺作用,逐項對照梳理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全面優化政府網站欄目設置,確保目錄中所有主動公開事項都有相應欄目進行公開,轄區所有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級政府部門、單位都有專門的“政府信息公開”頁面。縣級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要開設統一的互動交流入口和在線辦事入口,便利企業和群眾。要積極利用政務微博、微信、客戶端、微信小程序等政務新媒體,提高信息發佈的及時性、有效性和精準性。要綜合利用惠民政策“明白卡”、廣播、電視、報紙、公示欄、政府熱線等多種渠道,積極借助縣級融媒體中心優勢和渠道,擴大政府信息傳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響力。政務服務大廳、便民服務中心等場所要設立標識清楚、方便實用的政務公開專區,提供政府信息查詢、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事諮詢答覆等服務。

(五)完善基層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基層政府要結合職責權限和本地實際,公佈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事項清單,明確參與的範圍和方式,並向社會公開。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設項目,要採取座談會、聽證會、實地走訪、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問卷調查、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充分聽取公眾意見,擴大公眾參與度,提高決策透明度。座談會參加人員及範圍、實地走訪情況、公開徵求意見結果等要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公開。要完善利益相關方、群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的制度,增進人民群眾對政府工作的了解、認同和支持。

(六)推進辦事服務公開標準化。基層政府要立足直接服務人民群眾的實際,通過線上線下全面準確公開政務服務事項、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等信息,推行政務服務一次告知、信息主動推送等工作方式,讓辦事群眾對事前準備清晰明了、事中進展實時掌握、事後結果及時獲知。要以為企業和群眾“辦好一件事”為標準,對辦事服務信息加以集成、優化、簡化,匯總編制“辦事一本通”,並向社會公開,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依託政府網站加快“指尖上的網上政府”建設,強化政務新媒體辦事服務功能,統籌推進政務新媒體、政府網站、實體政務大廳線上線下聯通、數據互聯共享,實現辦事政策、服務信息向鄉村延伸,為公眾提供精準高效便捷的辦事指引和多元化辦事渠道,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七)健全解讀回應工作機制。基層政府要及時傳遞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準確解讀本地貫徹執行措施。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等需要解讀的政策文件,要認真落實政策解讀方案、解讀材料與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審簽、同步發佈工作機制,及時運用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新聞媒體、新聞發佈會、政務服務大廳和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渠道,對政策制訂背景、依據、主要內容、新舊政策差異等進行解讀。對政策實施和重大項目推進過程中出現的誤解疑慮,要及時回應、解疑釋惑。

(八)加快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向農村和社區延伸。基層政府要指導支持村(居)民委員會依法自治和公開屬於自治範圍內的事項,建立完善村務公開事項清單。要完善基層政府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協同發展機制,使基層政府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有效銜接、相同事項的公開內容對應一致。要結合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總結借鑒疫情防控信息公開、解讀、傳播做法,通過村(居)民微信群、公眾號、信息公示欄等,重點公開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村級財務、惠農政策、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方面的內容,方便群眾及時知曉和監督。鄉鎮(街道)要積極探索在本級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中開設“村(居)務公開”欄目,以村(社區)為單位公開重要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辦公廳負責統籌指導全省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省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見附件),對所負責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落實工作進行業務督促指導。各市(州)政府辦公廳(室)要做好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可選擇基礎好的基層政府和部門,設立政務公開示範區和示範點,形成輻射和帶動效應。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加強對鄉鎮(街道)的具體指導,要建立完善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與宣傳、網信、司法、政務服務、大數據管理和融媒體中心等單位的協調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強化經費保障,精心組織實施。到2020年8月底前,縣級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區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的具體工作方案。

(二)加強隊伍建設。縣(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要明確工作機構和人員,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本地區政務公開工作,確保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有機構承擔、有專人負責。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把政務公開的規章制度、知識技能納入基層領導幹部和公務員教育培訓內容,切實增強依法依規公開意識。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集中學習培訓、經驗交流,不斷提高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能力和水平。

(三)加強監督評價。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室)要把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情況作為評價政務公開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標,納入政務公開工作評估指標體系,加大分值比重。加強執行落實,及時總結經驗,抓好問題整改。省政府辦公廳將加強監督檢查,適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室)要安排1名負責同志分管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並明確1名具體工作聯絡人。負責同志和聯絡人員名單(含姓名、職務、聯絡電話)由各市(州)人民政府辦公廳(室)匯總後,于8月14日前,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聯絡人:劉慶;聯絡電話(傳真):027-87235549。

2020年7月29日

附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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