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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全面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2020-08-16 10:10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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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定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舉全省之力抓實生態環境保護,爭當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建設中國最美麗省份。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下,全省各級各相關部門合力推進,持續抓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各項任務落實,在機制建設、案例實踐等方面不斷取得新突破。

截至目前,臨滄、昆明、玉溪、保山、文山等州(市)均已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其中,臨滄市辦理的全省第一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例獲生態環境部通報表揚;昆明市辦理的跨境傾倒爛菜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對先賠償生態環境損害後追究刑責進行了探索;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辦理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在鑒定機構選擇以及賠償資金管理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和探索。

為確保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順利開展,我省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的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對全省範圍內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適用範圍進行細化,同時明確有關部門的責任分工。通過每半年調度一次工作進展、每年組織開展相關培訓、分片區開展改革調研幫助地方解決改革問題、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公益訴訟銜接、完善工作機制等舉措,確保全省改革工作統籌協調推進。

省人民檢察院、省生態環境廳共同簽署《關於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對案件線索移送、建立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銜接機制、加強案件情況通報、培訓資源共享,完善人員交流機制等方面的協作配合機製作出詳細規定。在試點期間出臺《雲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辦法(試行)》《雲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公眾參與與信息公開辦法(試行)》《雲南省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評估辦法(試行)》等配套文件基礎上,研究起草了《雲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管理辦法》和《雲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卷評辦法》,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流程進行了規範。

為積極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例實踐,省生態環境廳及時組織開展跨州(市)的生態環境污染案例篩選工作,在全省範圍內徵集相關案件線索,加強對州(市)的指導督促,確保全省各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例實踐有序開展。(記者 胡曉蓉 通訊員 蔣朝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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