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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確所有等級幼兒園專任教師均須“持證上崗”

2020-08-20 17:5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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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8月20日電(記者 顧小立)記者從浙江省教育廳獲悉,為進一步提高幼兒園的保育教育質量,保障幼兒園教師權益,浙江明確自2020年9月起所有等級幼兒園專任教師均須持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並將“勞動合同制教師人均年收入不得低於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會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作為所有等級幼兒園申報的前置條件。

為有效保證優質學前教育資源的供給,浙江近年來實施幼兒園等級評定制度。浙江省內所有經縣(市、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具有法人登記證書、辦學滿2年的幼兒園(不包括託兒所、小學內的學前班以及兒童早教培訓機構),均可參加幼兒園等級評定。幼兒園等級由高到低分別為一級、二級和三級。目前浙江等級幼兒園總數接近95%。近日,浙江對幼兒園等級評定相應辦法與標準根據新形勢進行了修訂。

修訂後的相關辦法要求,自2020年9月起所有等級幼兒園均配備“兩教一保”(即每個班級配備2名教師1名保育員),所有等級幼兒園專任教師均持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專任教師大專以上學歷要求的比例至少應在85%以上。與此同時,浙江進一步強化幼兒園安全管理,明確幼兒園應當投保校方責任險。

外籍人士任教問題近年來受到社會關注。針對此問題,浙江明確,在幼兒園任職的外籍人員應持有來華工作許可,具備相應的教學資質和教學技能,並作為所有等級幼兒園申報的前置條件。此外,在等級幼兒園管理上,浙江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負責權限範圍內的等級幼兒園每5年重新復核一次,如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等違背師德的行為,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將給予降級處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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