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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取得階段性重要成效

2020-08-21 19:2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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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太原8月21日電(記者 于文靜)近年來,我國先後組織開展了五批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共有28個省份、89個地市、442個縣整建制開展試點。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取得階段性重要成效,為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撐。

這是記者從農業農村部21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召開的深化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了解到的消息。

中央農辦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表示,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是一項管長遠、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制度安排。改革積極探索了農村集體所有制有效實現形式,創新了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機制,保護了農民的集體資産權益,壯大了集體經濟實力,對於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已産生深遠影響。

近年來,這項改革在多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

——全面開展集體資産清産核資,全國農村集體家底基本摸清。中央明確要求,從2017年開始,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清産核資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國共清查核實集體賬面資産6.5萬億元,其中經營性資産3.1萬億元;資源性資産總面積65.5億畝,其中宅基地面積1.7億畝。

——全面確認集體成員身份,農民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各試點地區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法治前提下,通過民主協商方式制定本集體成員身份確認的具體標準。一些縣市在反復徵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以政府辦名義出臺指導意見,對外嫁女、新生兒、回鄉退養人員、農轉非人員等特殊群體的成員身份確認辦法作出原則性規定。目前,全國共確認集體成員6億多人。

——穩步開展股份合作制改革,新型集體經濟組織逐步建立。全國共有43.8萬個村完成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

——積極推動集體經濟發展壯大,農民群眾共享改革紅利。各地用好用活扶持政策,探索出了多樣化的新型集體經濟發展模式。2019年,全國村集體經營收益超過5萬元以上的村佔到48.2%,集體成員累計分紅超過3800億元。

韓俊表示,中央明確要求,2021年底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任務。目前,全國有74.5%的村完成改革,70.1%的村領到了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書。各地各部門要加大改革力度,統籌安排進度,確保高質量按期完成試點任務。

他強調,各地各部門要嚴格規範程序,在成員身份確認、股權設置和股權管理等重點環節,落實好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嚴格依法依規、按程序辦事,要加強評估驗收,讓改革成果經得起歷史檢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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