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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全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2020-08-26 08:54 來源: 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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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外來人口落戶城鎮限制條件 居住證制發時間縮短為5天
吉林省全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日前,吉林省公安廳會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聯合出臺《吉林省全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公安機關對取消落戶限制、優化居住證申請、發放服務等方面政策進行調整,為促進吉林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在取消落戶限制方面,《吉林省全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全面取消城市租房落戶對繳納社保年限的限制,非戶籍人口只要在居住地城區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就可以申請落戶;取消投親落戶限制條件,配偶、子女、父母互相投靠落戶城鎮的不受年齡限制,可根據本人意願辦理投親落戶;全面取消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國民教育同等學歷人員、留學歸國人員和各類技術技能人才落戶限制,上述人員在我省落戶的,不受穩定就業、穩定居住等條件限制,可根據本人意願在工作地、居住地、直系親屬(父母)戶口所在地城鎮申請落戶;全面取消民營企業員工、個體工商戶落戶限制,企業經營者和員工可根據本人意願在工作地、居住地城鎮落戶,其配偶、父母、子女有落戶意願的,可辦理投親落戶;全面取消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限制,各類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居住的即可申請落戶;全面實行農村籍大學生、農村籍退伍轉業軍人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農村籍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和當年退伍轉業的軍人,可直接回原籍落戶,已在城鎮落戶的農村籍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農村籍退伍轉業軍人返鄉就業並在農村地區實際居住生活的,經當地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可以返回原籍落戶。

在優化居住證申請、發放服務方面,《吉林省全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中明確規定,拓寬申領居住證認證渠道,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並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申領居住證的,符合在公安機關辦理暫住登記滿半年或在居住地繳納社保、異地就醫、連續就讀滿半年的,即可申領居住證;縮短居住證制發週期,全省居住證制發時間由15天縮短為5天;提供居住證辦理“綠色通道”服務,對於批量辦理居住證的企業、學校,公安機關依申請提供預約上門服務,急需居住證辦理子女入學、轉院治療、醫保報銷的,公安機關在3天內完成證件製作。

戶籍制度改革作為社會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涉及農業轉移人口切身利益的重大舉措。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省教育廳、衛健委、醫保局、人社廳等部門分別圍繞學前教育改革、嬰幼兒照護、醫保結算、農民工培訓等方面出臺了具體的指導政策,確保與戶籍制度改革相關的配套改革工作協同推進、落地見效。(記者 劉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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