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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住宅新規實施:住宅樓每台電梯均應通向地下汽車庫

2020-09-01 18:3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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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9月1日電(記者 馬劍)記者從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9月1日起實施的2020版《寧波市住宅設計實施細則》明確,為住宅樓服務的每台電梯均應通向地下汽車庫。

根據這份寧波市工程建設地方細則,4層及4層以上(頂層為躍層住宅時,躍層部分不計層數)住宅或住戶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0米時,必須設置電梯,且每居住單元應至少設置一台無障礙電梯。當附設為本住宅樓服務的地下汽車庫時,每台電梯均應通向該地下汽車庫;當地下室為非機動車庫或機電設備用房時,至少應有一台電梯通向該地下室。

寧波2018版實施細則要求,為住宅樓服務的電梯至少應有一台通向地下汽車庫。寧波市住建局科技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結合居民訴求,通過調研其他城市設計要求,寧波在這次修訂中提高了住宅電梯可達地下汽車庫的設計標準。

此次修訂還首次將電動自行車充電、消防等要求納入住宅設計。根據2020版實施細則,住宅小區應按規劃許可配套建設非機動車停放場所,並分區域集中佈置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電動自行車的數量按不少於機動車泊位總數量的80%確定,配置符合用電安全要求的充電設施。

實施細則對地下室排氣道位置提出控制性規定:排氣道應依附建築主樓進行高空集中排放,不得在出地面處或非最高自然層外墻等部位開口直接排放;排氣道出地面處,距排氣道正向20米或側向15米或背向10米範圍內無建築主樓,且排氣道上方無建築外窗時,排氣道可依附建築裙樓或附屬用房設置,或不依附地上建築獨立設置;當排氣口與人員活動場所的水平距離小于10米時,朝向人員活動場所的排氣口底部距人員活動場所地坪的高度不應小于2.5米。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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