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鬆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

2020-09-10 18:17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9月10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鬆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商事制度改革。近年來,商事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市場準入更加便捷,市場監管機制不斷完善,市場主體繁榮發展,營商環境大幅改善。但從全國範圍看,“準入不準營”現象依然存在,寬進嚴管、協同共治能力仍需強化。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下,需要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充分釋放社會創業創新潛力、激發企業活力。

《通知》明確提出四個方面12項改革舉措。一是推進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理。全面推廣企業開辦“一網通辦”,進一步壓減企業開辦時間至4個工作日內或更少,持續提升企業開辦服務能力。二是推進註冊登記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加大住所與經營場所登記制度改革力度,支持各省級人民政府統籌開展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試點。提升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核名智慧化水平,加強知名企業名稱字號保護,建立名稱爭議處理機制。三是簡化相關涉企生産經營和審批條件。將建築用鋼筋等5類産品審批下放至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推動化肥産品由目前的後置現場審查調整為告知承諾。完善強制性産品認證制度,簡化出口轉內銷産品認證程序。將疫情防控期間遠程評審等應急措施長效化,全面推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網上審批。推動第三方評價機構發佈一批企業標準排行榜,形成2020年度企業標準“領跑者”名單。四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企業信息公示,健全失信懲戒機制,推進實施智慧監管,進一步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健全完善缺陷産品召回制度。規範平臺經濟監管行為,引導平臺經濟有序競爭,依法查處電子商務違法行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提出的各項任務和要求,聚焦企業生産經營的堵點痛點,加強政策統籌協調,切實落實工作責任,認真組織實施,形成工作合力。市場監管總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總結推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典型經驗做法,協調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見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