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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調整

2020-09-13 09:16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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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記者從自治區醫保局獲悉,寧夏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有新變化,醫保籌資標準、困難人群繳費補助、居民醫保待遇水平均得到提高。

2020年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各級財政人均補助標準在2019年520元基礎上增加了30元,達到每人550元。2021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在2020年280元基礎上增加了20元,達到每人300元,持我區居住證參保人員按我區居民醫保繳費標準繳費。新生嬰兒在出生後半年內可不受繳費期限制,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繳費手續,參保後即享受當年的醫療保障待遇。今年9月將啟動2021年居民醫保繳費工作,繳費期2020年12月31日截止。

2021年,我區119萬特殊困難群體的繳費補助水平同步增加20元,減輕困難人員繳費壓力。其中,城鄉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二級以上重殘人員、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離休幹部遺孀補助標準300元,個人不繳費;重點優撫對象、高齡低收入老年人、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定額補助270元,個人繳費30元;三級中度殘疾人員定額補助236元,個人繳費64元。自治區財政對特殊困難群體每人每年繼續給予90元大額醫療保險補助,劃入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使用。

從2021年1月1日起,在鞏固居民醫保普通門診、門診大病、住院保障水平的基礎上,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二級醫療機構就醫住院的,政策報銷比例由原來的83%提高到85%。2020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仍為52元,起付標準維持銀川市10000元、石嘴山市10000元、吳忠市9500元、中衛市9500元、固原市8500元不變,脫貧攻堅期內農村貧困人口起付標準維持3000元標準不變。大病保險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由8段合併為6段,普通參保居民、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支付比例分別達到60%-73%、62%-77%。(記者 周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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