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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格局應予以堅持

2020-09-14 13:55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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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中國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局局長霍穎勵和司法部立法局二局局長劉長春介紹服務實體經濟明確金融控股公司準入規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經濟日報記者】

請問《金控辦法》出臺是否意味著我國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格局將來會有所改變呢?謝謝。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 潘功勝】

第一,我國金融業實行的是以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為主的架構。這種格局是在長期實踐中探索形成的,符合我國經濟金融發展的現狀,應當予以堅持。

第二,在國際上,主要的經濟體也都大多采用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由金融子公司實行分業經營。正如剛才我在第一個問題裏給大家作的簡要介紹,這種制度框架的安排,使股權結構和組織架構更加簡單、明晰、可識別,有利於更好地隔離風險,加強集團整體公司治理和風險管控,也符合現代金融監管的要求。

第三,金控辦法的實施,實際上是對當前我國金融業以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為主的格局的完善和補充。在人民銀行發佈的金控辦法中,都有明確的一些表述。金融控股公司進行統一的股權投資與管理,其控股的金融機構經營具體金融業務,堅持分業經營。人民銀行從宏觀審慎管理的角度,對金融控股公司實施整體監管。金融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機構實施分業監管。從這些表述中大家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金控辦法》的實施不改變我國現行金融業以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為主的格局,是對現行格局的完善和補充。人民銀行也將與相關部門建立跨部門工作機制,加強監管協作與信息共享,形成監管合力,共同推動金融控股公司的規範健康發展。謝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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