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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辦法》的發佈主要圍繞四要點

2020-09-14 14:02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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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中國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局局長霍穎勵和司法部立法局二局局長劉長春介紹服務實體經濟明確金融控股公司準入規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廣記者】

請介紹一下對於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的主要思路和監管重點是什麼。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 潘功勝】

人民銀行發佈的《金控辦法》,從宏觀審慎管理的角度,以並表為基礎,對金融控股公司的資本、行為和風險進行全面、持續、穿透監管,規範經營行為,防範風險交叉傳染。主要有這麼幾個要點:第一,實施市場準入管理。金融業是特許經營行業,要嚴把市場準入關。非金融企業投資控股兩類或兩類以上的金融機構、所控股金融機構的類型和資産規模具備規定情形的,應當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納入監管範疇。第二,繼續實施金融業的總體分業經營。金融控股公司開展股權投資與管理,自身不直接從事商業性金融活動,由控股的金融機構來開展具體金融業務,分業經營,相互獨立,建立風險防火墻。第三,圍繞系統性風險的防範,落實重點監管內容。人民銀行將從集團整體的視角,明確股東資質、資本管理、公司治理、關聯交易、風險隔離等標準。這主要包括,規範股東資質和股權管理,實施對金融控股公司整體的資本監管、公司治理和關聯交易的監管,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統一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完善的風險防火墻制度。第四,明確了監管的職責分工。正如我剛才介紹的,人民銀行主要從宏觀審慎管理的角度,對金融控股公司開展持續監管。金融管理部門依法按照金融監管職責分工,對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機構進行監管,也就是對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的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按照現行的監管分工來實施監管。同時,相關部門之間建立跨部門的工作機制,加強監管協作和信息共享。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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