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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最高100萬元經費補助支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建設

2020-09-20 09:56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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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河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簡稱“國合基地”)建設和發展,規範國合基地建設補助資金管理,提高省級財政科技資金使用效益,近日,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印發《河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建設補助資金實施細則(試行)》,對首次認定為國合基地的機構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經費補助,補助資金使用計劃實施期為2年。

國合基地是指由省科技廳認定,具有較好國際合作基礎和較強國際合作能力,合作內容符合國家和我省科技發展規劃確定的重點領域和主要方向,在承擔國際科技合作任務中取得顯著成績、具有進一步發展潛力和引導示範作用的各類科技園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型企業、國際技術轉移中心等機構,包括國際創新園、國際聯合研究中心、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和國際科技合作示範企業等四種類型。補助資金是指使用省科技廳歸口管理的創新能力提升專項資金安排的,用於支持國合基地建設的省級財政科技資金。

細則明確了補助標準。補助資金用於對首次認定為國合基地的機構給予一次性經費補助,其中,國際創新園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經費補助,國際聯合研究中心、國際技術轉移中心給予不超過50萬元經費補助,國際科技合作示範企業給予不超過30萬元經費補助。

此外,細則還明確補助資金由基地建設依託單位統籌使用,主要用於在加強國合基地建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中組織開展的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聯合研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創新資源引進與輸出、産學研對接活動等。不得用於基本建設、支付罰款、捐贈、償還債務等支出,不得用於與科技創新無關的支出以及國家規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基地建設依託單位應完善內部控制和監督制約機制,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補助資金、違規使用補助資金等失信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記者 王璐丹)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孟鐘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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