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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氣象局印發氣象數據管理辦法 強化資源整合與開發利用 保障數據安全

2020-10-21 12:29 來源: 氣象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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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中國氣象局印發《氣象數據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範氣象數據管理,加強資源整合、促進開發利用,保障氣象數據安全。

據了解,《辦法》是中國氣象局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國務院關於印發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科學數據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要求的具體舉措。

根據《辦法》,氣象數據管理將遵循統籌管理、集約建設、統一齣口、有序供給、充分利用、安全可控原則,提高氣象數據質量和配置效率,保障氣象數據依法有序流動,激發氣象數據應用活力,促進氣象數據高水平利用。

《辦法》對氣象部門組織開展的氣象數據收集匯交、加工處理、保存使用、共享服務、安全監管等工作進行規定,明確通過觀測監測、考察調查、收集交換、科學研究等方式獲得的大氣和空間天氣科學技術領域的數字、文字、符號、圖片、視頻和音頻等均屬於氣象數據。

《辦法》明確,氣象數據收集匯交、存儲保管和共享服務工作均實行目錄製管理。各級氣象部門要通過氣象業務內網、數據平臺、電子政務網和互聯網等開展氣象數據收集匯交工作,加強數據資源整合,積極支持發展社會氣象觀測和志願者氣象觀測;按照以數據為中心的“雲+端”業務技術體制,對氣象數據進行集約存儲管理,探索建立統一的數據標準規範和數據成果評估認證機制。對於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國防建設、防災減災等需要的氣象數據,要在確保數據安全和質量的基礎上優先保障。建立氣象數字資源唯一標識符機制,促進氣象數據産權保護,推動氣象數據安全有序流動和依法依規使用,提高氣象數據規範性、權威性。

《辦法》明確,氣象數據安全是網絡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乎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重要氣象數據保護機制、氣象數據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和氣象數據安全審查制度,切實保障氣象數據安全。

此外,《辦法》首次對氣象數據管理中的獎懲行為作出規定:對在數據管理、保護等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氣象幹部職工進行獎勵;對違反規定,視情節和危害後果,將追究直接責任人、所在單位及監督管理單位的責任。

中國氣象局要求,各級氣象部門要按照《辦法》要求,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保障氣象數據安全,促進氣象數據應用,發揮氣象數據效益。(記者 谷星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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