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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社區物業管理

2020-11-05 17: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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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5日電(記者 王優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地産市場監管司負責人周韜5日説,做好易地扶貧搬遷的集中安置社區物業管理工作,是滿足搬遷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方面。要從規範物業管理模式和內容等四方面加強安置社區物業管理。

在5日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周韜説,搬遷群眾從原來居住區的獨門獨院,搬到集中安置社區以後,原有的生産生活狀態發生了變化,不僅需要關注住房的功能質量、面積和配套設施等相關方面,還要關注一些社區中的公共設施、公共部位及其維護保養,社區的秩序維護、清潔衛生和一些社區的公共事務,這對物業管理提出了新需求。

第一,規範物業管理模式和內容,要充分考慮安置社區的特點,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則,以及尊重搬遷群眾意願的原則,引導搬遷群眾選擇合適的物業管理方式,不搞“一刀切”,對一些具備引入專業化物業服務條件的安置社區,可以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對於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安置社區,可以由街道、社區居委會託管、業主自管等方式來實施物業管理。

第二,提升安置社區綜合治理水平。堅持黨建引領,把物業管理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明確基層黨組織和街道來統籌協調各方,組織搬遷群眾廣泛參與安置社區的日常事務,發揮街道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以及一些社會組織的方方面面的作用。

第三,加強物業服務市場監管。要研究安置社區的物業服務標準和服務規範,規範物業服務合同,引導物業服務人增強服務意識,創新服務理念,提升物業服務品質。

第四,加強政策宣傳引導。要加強社區治理、物業管理等方面的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逐步引導培養群眾養成物業服務的消費觀念,同時要加強搬遷群眾主人翁意識和家園觀念的教育,增強搬遷群眾對安置社區的認同感、歸屬感,積極參與安置社區的集體活動,提高搬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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