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市場監管總局介紹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為有關情況

2020-11-06 22:34 來源: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市場監管總局召開2020年第四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


11月4日10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打擊非法捕撈漁獲物 斬斷市場銷售産業鏈”為主題,召開第四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

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宣傳司司長、新聞發言人 于軍:大家上午好!歡迎參加市場監管總局第四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今天,我們例行發佈會的主題是:“打擊非法捕撈漁獲物 斬斷市場銷售産業鏈”。首先,我代表市場監管總局向記者朋友們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

今年7月,全國市場監管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長江禁漁的總體工作部署,開展“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加強監管執法,依法嚴厲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為。今天我們就專項行動召開新聞發佈會,一是向大家通報專項行動階段性成果,二是發佈專項行動第三批典型案例,三是邀請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燕軍同志和食品經營司市場稽查專員陳谞同志回答記者提問。

下面,由我首先向大家發佈近4個月來“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開展有關情況。

7月,國辦通知下發後,總局迅速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全國市場監管部門迅速推進“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作出部署,成立了由張工局長擔任組長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一督促、指導、協調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強化監管、嚴格執法,儘快形成“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的高壓態勢。同時,在國辦印發《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方案》的基礎上,制定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從加強水産品生産監管、經營監管、網絡市場監管、廣告監管和嚴厲查處違法行為等各方面作出進一步部署;組織編寫了《“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指導手冊》,從執行層面細化工作要求;安排工作專班,對各地反映的難點問題,及時作出執法指導。

截至10月底,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共出動執法人員245.05萬人次,檢查水産製品生産企業、加工小作坊、農貿(批)市場、超市、商超、餐飲單位合計361.51萬家(次);監測電商平臺(網站)234.13萬個次,對電商平臺開展行政指導5.37萬次,督促下架(刪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2.48萬條;查辦各類違法案件711件;查獲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139.72千克,查獲非法漁獲物1753.69千克。

從前期工作看,市場監管部門“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監管執法嚴。專項行動圍繞“不買、不賣、不吃”,明確要求“八個嚴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違反“八個嚴禁”的行為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專項行動自7月份開展以來,力度不斷加大。統計顯示,8月各項工作數據均較7月增長1倍以上,檢查水産製品生産企業、加工小作坊、農貿(批)市場、超市、商超、餐飲單位數量增長146%,督促電商平台下架(刪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數量增長382%,立案數量增長192%。9月比8月檢查企業數量增長15%,監測電商平臺(網站)數量增長145%,立案數量增長36%。10月比9月監測電商平臺(網站)數量環比增長20%,立案數量增長52%。

二是部門配合緊。市場監管總局與農業農村部、公安部聯合成立工作專班,開展工作會商,從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線索通報、案件移送、技術鑒定等方面開展合作,持續深入研究解決基層在監管執法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形成工作合力。三部門多次聯合開展督導檢查:市場監管總局8月派員參加公安部牽頭的打擊整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工作首輪聯合督導檢查,9月邀請農業農村部、公安部派員參加總局組織開展的“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暗訪督導,帶隊參加農業農村部牽頭的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工作聯合督查。各地開展部門間協作(聯合執法、檢查等)1.01萬次,向農業農村部門通報案件線索89條,向公安部門移送案件34件。

三是暗訪督導深。9月20日至30日,總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沿江以及周邊,網絡經濟、餐飲業較為發達的上海、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貴州、陜西等12個省(區、市)組織開展了暗訪督導。為保證督導效果,把暗訪放在了突出位置,深入一線、深入實際,共暗訪農貿(批)市場88家、商場超市121家、餐飲企業186家,發現案件線索62條。接到通報後,有關地方立即行動,逐一開展調查核實。

四是參與範圍廣。為動員社會各界充分理解、支持和參與“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總局發佈公告,明確“八個嚴禁”;總局網站開設專項行動專欄,宣傳政策措施,曝光典型案件;印製專項行動宣傳海報,引導消費者主動拒絕消費非法捕撈漁獲物;公佈舉報電話,鼓勵群眾舉報。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多次召開會議,召集美團、餓了麼等網絡餐飲平臺,動員平臺企業自律律他,配合監管部門斬斷網絡市場銷售産業鏈。“今天不吃子孫魚,明天子孫有魚吃”的觀點逐漸深入人心,全社會齊抓共治的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五是初見成效快。通過前段時間的嚴格監管和執法打擊,各地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現象得到了明顯遏制。9月下旬暗訪督導了解到:各地農貿(批)市場、餐飲企業、商場超市售賣的水産品種集中在草魚、鰱魚、鳙魚、鯽魚、黃辣丁等常規魚類,基本上來自附近的水庫、湖泊內的養殖場。當暗訪督導人員提出購買、食用野生江鮮時,經營者多表示政府部門嚴禁非法捕撈、銷售,沒有野生江鮮貨品。“打非”行動正在初步形成“斷鏈”效果。

當前“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開局良好、進展迅速、初見成效,但是還存在地方工作不平衡、法律法規尚需細化、檢驗鑒定技術難題有待突破等困難和問題,需要進一步統籌推進解決。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立足全局、立足長期,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創新工作機制,切實斬斷非法捕撈長江漁獲物市場銷售産業鏈,堅決把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長江禁捕的重大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接下來,由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燕軍同志公佈“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第三批典型案例。

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 燕軍:下面由我來發佈市場監管總局“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第三批典型案例。

1.陜西省咸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咸陽市秦都區漁樂鮮海鮮水産品店發佈虛假廣告案

2020年9月24日,根據市場監管總局暗訪督導組通報的線索,陜西省咸陽市市場監管局對咸陽市秦都區漁樂鮮海鮮水産品店依法進行檢查,發現該店水産展示區魚缸左上方標簽標注“中華鱘”字樣。經查,該店實際經營的是普通鱘魚,均為人工養殖。為吸引消費者,該店宣稱其為“中華鱘”。該店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咸陽市市場監管局已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2.安徽省蚌埠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大潤發超市(懷遠店)涉嫌虛假標注食品標簽案

2020年9月24日,根據市場監管總局暗訪督導組通報的線索,安徽省蚌埠市市場監管局對大潤發超市(懷遠店)依法進行檢查。經查,該超市從農副産品市場採購養殖鯽魚,以“河鯽魚”名稱對外銷售。此行為涉嫌虛假標注食品標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蚌埠市市場監管局已依法立案調查。

3.湖南省岳陽市君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蘭珍食品店發佈虛假廣告案

2020年9月24日,根據市場監管總局暗訪督導組通報的線索,湖南省岳陽市君山區市場監管局對君山區柳林洲鎮蘭珍食品店依法進行檢查,發現該店從人工養殖戶購進水産品,對顧客虛假宣稱為野生魚,並可提前預訂。該店門口懸挂有“野生甲魚”“野生魚”字樣的廣告牌。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君山區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當事人拆除上述廣告牌,並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4.廣東省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深圳市山城烏江活魚店涉嫌虛假宣傳案

2020年9月28日,根據市場監管總局暗訪督導組通報的線索,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對位於羅湖區南湖街道向西路的深圳市山城烏江活魚店依法進行檢查,發現該店菜單中某菜品有“‘烏江魚’是用真正的野生魚(即江中之鰱魚)精心配料”等文字描述。該店經營者現場提供了花鰱、江團等魚類的採購票據,但無法提供其係野生魚或産自烏江的證明材料。此行為涉嫌虛假宣傳,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已依法立案調查。

5.河南省鄭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鄭州市雲南生態石鍋魚飯店涉嫌發佈虛假廣告案

2020年9月28日,根據市場監管總局暗訪督導組通報的線索,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市場監管局對位於鄭東新區天賦路的“雲南生態石鍋魚”飯店依法進行檢查,發現該店菜單中有“長江紅鮰魚”“長江黑鮰魚”等菜品。經查,該店所售“長江紅鮰魚”“長江黑鮰魚”均為人工養殖魚。此行為涉嫌發佈虛假廣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鄭州市市場監管局已依法立案調查。

6.貴州省貴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享家餐飲店涉嫌未履行水産品原料進貨驗證驗票案

2020年9月29日,根據市場監管總局暗訪督導組通報的線索,貴州省貴陽市市場監管局對貴陽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享家餐飲店依法進行檢查。經查,該店售賣的“小河蝦”“小河魚”不能提供合法進貨憑證。此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貴陽市市場監管局已依法立案調查。

7.重慶市兩江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藍河堰美蛙三合魚(大竹林江與城店)涉嫌虛假宣傳案

2020年10月9日,根據市場監管總局暗訪督導組通報的線索,重慶市兩江新區市場監管局對藍河堰美蛙三合魚(大竹林江與城店)依法進行檢查。發現該店店門處張貼的宣傳海報及店內張貼的價目表上標有“中華鱘”字樣。經查,該店並未購進及銷售過中華鱘。此行為涉嫌虛假宣傳,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兩江新區市場監管局已依法立案調查。

8.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崗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彭某某水産批發部涉嫌發佈虛假廣告案

2020年10月12日,根據市場監管總局暗訪督導組通報的線索,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崗區市場監管局對伍家崗區彭某某水産批發部依法進行檢查,發現店內廣告招牌中有“野生龍蝦”字樣。經查,該店銷售的龍蝦都是從水産品店購進的人工養殖龍蝦,在廣告招牌中標稱“野生龍蝦”為了招攬生意吸引顧客。此行為涉嫌發佈虛假廣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伍家崗區市場監管局已依法立案調查。

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宣傳司司長、新聞發言人 于軍:下面,進入記者提問環節。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剛剛新聞發佈中提到,9月20日至30日期間,總局組織對12省份進行了暗訪督導。請問這次暗訪督導有沒有進一步的信息透露?

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 燕軍:剛剛于軍司長已經對督導活動進行了比較全面的發佈,包括剛剛我發佈的案例也是督導工作的成果。此次督導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情況、解決問題、推動工作。圍繞這個目標,此次督導著重強調了三個方面:

一是覆蓋範圍,突出一個“廣”字。督導的12個省(區、市),除了涉及沿江以及周邊省份,也包括了網絡經濟、餐飲行業較為發達省份。每個省(區、市)覆蓋2個地級市(或市轄區),每個地級市(市轄區)暗訪不少於2家農貿(批)市場、3家商場超市、5家餐飲企業。一共暗訪了農貿(批)市場88家、商場超市121家、餐飲企業186家,比較全面地了解了各地的真實情況。

二是工作方式,突出一個“深”字。根據我們多年的經驗,督導的能力取決於調查的能力,督導的力度取決於調查的深度。調查的好與壞,決定了督導的成與敗。因此,此次督導我們採取了“暗訪先行、明查在後”的工作方式,獲取了大量的第一手資料,例如前面新聞發佈提到的,共發現案件線索62條,向有關地方進行了通報,各地立即行動,逐一開展了調查核實,對涉嫌違法的案件依法進行了立案調查處理。

三是工作要求,突出一個“嚴”字。長江“十年禁漁”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工作部署,市場監管部門把這項工作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以實際行動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重要舉措,“嚴”字當頭,嚴查嚴打,此次督導也是按照這樣的指導思想來開展。各督導小組對照總局“八個嚴禁”的工作要求,認真了解當地經營場所水産品種類以及來源渠道,查看是否存在違反“八個嚴禁”違法行為;全面了解專項行動宣傳情況,了解相關從業人員是否知曉長江禁捕禁售相關政策;排查相關違法線索;查閱各省市開展專項行動的文件資料、會議紀要、線索臺賬、案件臺賬、簡報動態信息、統計報表等,從嚴督促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此次督導是對專項行動前期工作的調研督查,也是對下一步工作的重要推動。總局將結合此次督導發現的困難、問題和工作經驗,進一步加強總結研究,推動專項行動紮實開展。

中國食品安全報:餐飲是水産品消費的末端環節,開展餐飲環節打非斷鏈對於“長江禁漁”政策的實施有重要作用。請問,市場監管總局在這方面主要開展了哪些工作?謝謝。

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經營司市場稽查專員 陳谞:結合餐飲環節特點和“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工作要求,我們主要開展了4個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機制。總局專門成立“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食品監管組,負責組織指導地方開展餐飲環節“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工作。按照要情及時通報和一月一調度的工作機制,定期調度和交流總結各地工作情況,研究工作措施。

二是發佈餐飲環節負面行為清單。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關於開展“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的公告》,嚴禁餐飲單位採購、加工來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撈漁獲物;嚴禁餐飲單位經營“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相關菜品。

三是強化餐飲環節問題排查。市場監管總局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堅持問題導向,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對照相關規定開展自查,結合屬地實際對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全面排查。

四是加強宣傳引導。市場監管總局指導相關行業協會發起拒購、拒售、拒食長江江鮮水産品倡議。指導各地充分利用新媒體、自媒體等平臺大力宣傳長江流域禁捕工作,積極營造全社會共同抵制食用“長江野生魚”的良好輿論氛圍。

“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行動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進一步強化餐飲環節打非斷鏈工作,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切實加大對餐飲單位,尤其是長江流域周邊農家樂等餐飲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餐飲單位加強食用水産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對檢查中發現餐飲單位經營“長江野生江鮮”的,依法依規從重查處。

新華網:開展“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以來,市場監管總局已經先後公佈了幾批典型案例,我注意到其中多數是虛假廣告和虛假宣傳案件,以及部分漁獲物“無合法來源”的情況。請問,您如何看待典型案例所呈現的這些特點?

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 燕軍: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注,我們公佈的三批案例確實有這樣的特點。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總體部署,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為,斬斷市場銷售産業鏈。市場監管總局迅速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針對水産品生産加工、市場銷售、網絡交易、廣告發佈等關鍵銷售環節,依據《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食品安全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重點查處以“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為噱頭營銷利用,對商品的來源、質量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違法出售、購買、食用長江流域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行為;發佈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虛假違法廣告行為;採購、加工、經營非法漁獲物及其水産品違法行為。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在執法中發現非法捕撈或者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規定,通報漁業執法部門進行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門。截至10月底,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已經向漁業執法部門通報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案件線索89條,向公安部門移送案件34件。

中國消費者報:總局發佈的《關於開展“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的公告》中提到:消費者要自覺抵制長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費。那麼,消費者怎麼辨別違法行為,又該如何舉報呢?

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 燕軍:長江“十年禁漁”事關長江母親河的生態安全。這項工作不僅需要政府部門的有力推動,更需要全社會的共識、共謀、共同努力。我們在進行督導暗訪時,在湖南一個水産市場上看到了這樣的標語:“今天不吃子孫魚,明天子孫有魚吃”。這句話簡單明了地概括了我們這項工作的意義。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對以‘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為噱頭的宣傳營銷行為,要追溯漁獲物來源渠道,不能提供合法來源證明或涉嫌虛假宣傳、過度營銷、誘導欺詐消費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為了全面落實國辦通知要求,市場監管總局發佈《公告》,依據職責提出“八個嚴禁”,這“八個嚴禁”是對相關違法行為的匯總概括。

為了便於消費者更好地理解,我把這“八個嚴禁”概括起來就是:凡是長江禁捕區域的野生漁獲物,一律“不買”“不賣”“不吃”“不打廣告”“不提供交易服務”。違反這“五個不”的,就涉嫌違法。消費者可以通過12315熱線或全國12315平臺舉報。同時,消費者不僅要做到自己“不買”“不吃”,還要積極勸導身邊人,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抵制此類違法行為。

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宣傳司司長、新聞發言人 于軍:因為時間關係,今天我們的記者提問環節就到這裡,大家還有感興趣的問題,歡迎與我們新聞宣傳司聯絡。

再次感謝幾位發佈人,也謝謝大家,今天的發佈會到此結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