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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政府調整23項行政權力事項 取消14項、承接8項、許可改為備案1項

2020-11-29 09:57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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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按照新修訂的有關法律和國務院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日前決定調整23項行政權力事項,其中取消14項、承接8項、許可改為備案1項。同步調整《雲南省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2020年版)》,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

取消14項:鉻化合物生産建設項目審批,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關閉、閒置或者拆除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核準,固體廢物申報登記確認,通航建築物設計文件和施工方案審批,肥料登記初審,出口國家重點保護農業野生植物或進出口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所限制進出口的野生植物初審,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含港澳臺),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乙級(除煤礦外)、丙級資質認可,林草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資質考核,草種進出口經營許可證的初審,外國人進入自然保護區審批,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立機構和修築設施初審,對藥品銷售證明書的出具。

承接8項:出口國家重點保護的農業野生植物或進出口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的農業野生植物審批,縣級廣播電臺、電視臺變更臺名、節目設置範圍或節目套數審批,設區的市、縣級地方新聞單位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核發,建築用鋼筋工業生産許可證核發,水泥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核發,廣播電視傳輸設備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核發,人民幣鑒別儀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核發,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核發。

許可改為備案1項:權限內肥料登記。

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認真做好調整的行政權力事項落實和銜接工作。對取消的事項,有關部門一律不得再實施或變相審批,並根據國務院相關規定,制定切實有效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避免出現管理真空;對承接的事項,承接部門要主動對接下放部門,熟悉業務辦理流程,確保接得住、管得好。(記者 陳曉波)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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