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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調整482項省級行政權力事項

2020-07-16 09:35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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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
我省調整482項省級行政權力事項

7月14日,省政府發佈《關於調整482項涉及省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全省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規範化取得階段性成果。

為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按照省、州(市)、縣(市、區)、鄉(鎮)、村同一政務服務事項要素“五級十二同”的原則,我省全面推行行政審批標準化、規範化。經研究論證,省政府決定調整482項涉及省級行政權力事項,其中,取消135項,合併實施265項,下放和屬地化管理78項,審批改為備案1項,省級上收權限3項。另有13項依據有關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權力事項,省政府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有關地方性法規。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做好調整的行政權力事項落實和銜接工作。對取消的事項,有關部門一律不得再實施或變相審批,並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見》要求,制定有效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避免出現管理真空;對下放的事項,有關部門要做好交接指導和業務培訓,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防止脫節;對合併的事項,有關部門要加強銜接,進一步優化流程,壓縮時限,提高效率。同時,省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公佈雲南省省級政務服務事項(2020年版)的通知》,對省級政務服務事項作了明確。(記者 朱丹)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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