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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創新推進“陽光政府”建設 河北省出臺政務公開“三項制度”

2020-12-02 12:41 來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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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河北省政務公開工作社會評議辦法》《河北省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等“三項制度”。這標誌著河北省政務公開工作在制度化、標準化、規範化道路邁出重要一步。

《河北省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共12條,主要包括制定依據、適用範圍、適用主體、考核原則、考核標準、考核內容、考核方式、考核程序、考核結果及運用等內容。

辦法明確,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採取百分制計分方法,在年度考核方案中設定分值和評分標準。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河北省政務公開工作社會評議辦法》共10條,主要包括制定依據、評議對象、評議原則、評議內容、評議程序、評議方式、評議等次及運用等內容。

辦法指出,社會評議等次分為滿意、基本滿意和不滿意。評議結果作為被評議單位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社會評議情況列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向社會公佈。

《河北省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共10條,主要包括制定依據、適用範圍、工作原則、適用情形、責任追究方式等內容。

辦法提出,政務公開責任追究堅持依法依規,公平、公正、及時,有錯必究、錯責相當,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辦法明確了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追究責任的11種情形和5種責任追究的方式,提出了4項從輕或者減輕處理和5項從重處理的情況。

“三項制度”充分考慮河北政務公開政策的延續性和創新性,在考核、評議和責任追究方面更加標準規範,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將有力有效促進全省政務公開工作再上新臺階、達到新高度。“三項制度”由省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河北省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另外兩項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來源:長城網 記者 李紅霞)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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