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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規範殘疾軍人康復輔助器具配置

2020-12-11 11:52 來源: 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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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退役軍人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山東省殘疾軍人康復輔助器具配置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對我省殘疾軍人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更換、維修工作進行了規定。根據《實施辦法》,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更換、維修的實施主體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調整為設區的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政策制定、業務指導。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目錄由原來的56項增加為96項,擴大了器具的配置範圍。

《實施辦法》重新設計了殘疾軍人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更換、維修的申請、審核、審批、告知、配置(更換、維修)等環節,縣級、設區的市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批事項,配置機構在收到《殘疾軍人配置更換維修康復輔助器具通知書》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申請人進行聯絡。同時,增加了“上門服務”。對於基礎型康復輔助器具的配置、更換、維修,配置機構應採取郵寄、快遞等方式提供送貨服務;對於定制型康復輔助器具的配置、更換、維修,配置機構應上門服務,開展採樣、取模等工作。(記者 齊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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