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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鵬: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2020-12-18 07:57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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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將“市場主體更加充滿活力”作為我國“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將“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作為全面深化改革、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任務。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著眼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市場主體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力量載體。截至2020年7月底,我國登記註冊市場主體1.32億戶,其中,企業4110.9萬戶,個體工商戶8834.8萬戶。充分激發億萬市場主體活力,增強經濟社會發展動能,對於“十四五”時期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積極應對國內外嚴峻複雜形勢,推動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激發國有企業活力,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

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黨的十八大以來,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取得重大進展,規模實力明顯提升,發展活力持續增強,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強綜合國力作出了重要貢獻,特別是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中勇挑重擔,在應急保供、醫療支援、復工復産、穩定産業鏈供應鏈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建議》提出,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發揮國有經濟戰略支撐作用。這為激發國有企業活力進一步指明了方向。要按照《建議》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緊緊圍繞構建新發展格局,大力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增強新發展動能、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激發新發展活力、以高水平對外開放打造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切實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

加快國有經濟佈局優化和結構調整。這是激發國有企業活力的重要前提。圍繞優化結構、暢通循環、促進創新、穩定增長,聚焦主責主業發展實體經濟,強化企業創新主體作用,使企業成為創新要素集成、科技成果轉化的生力軍,發揮大企業引領支撐作用,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提高科技産出效率,提升産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更好實現依靠創新驅動的內涵型增長。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按市場化原則推進戰略性重組和專業化整合,提高國有資本配置效率,推進能源、鐵路、電信、公用事業等行業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清理退出不具備優勢的非主營業務和低效無效資産,完成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優化國有資本重點投向和領域,加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同各産業深度融合,推動國有資本向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向提供公共服務、應急能力建設和公益性等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産業集中。

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這是激發國有企業活力的重要基礎。全面落實“兩個一以貫之”,把加強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之中,充分發揮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支持董事會、經理層依法履職。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圍繞激發活力、提高效率,著力深化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優先支持商業類子企業加快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全面推進用工市場化,建立健全按業績貢獻決定薪酬的分配機制,靈活開展多種方式的中長期激勵。強化國有企業獨立市場主體地位,深入推進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切實維護企業法人財産權和經營自主權,使國有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實現優勝劣汰。堅持公開透明,建立健全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制度,打造陽光國企。

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這是激發國有企業活力的重要途徑。堅持因地施策、因業施策、因企施策,宜獨則獨、宜控則控、宜參則參,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蓋,不設時間表,分層分類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把工作重點放在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出資企業和商業類子企業上,既支持民營企業等社會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又鼓勵國有資本投資入股民營企業。合理設計和調整優化混合所有制企業股權結構,拓寬社會資本參與渠道,進一步發揮各類基金的支持和促進作用,積極引入高匹配度、高認同感、高協同性的戰略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穩慎開展混合所有制企業骨幹員工持股。推動混合所有制企業深度轉換經營機制,在股東充分協商基礎上依法制定章程,切實維護各方股東的合法權益,嚴格落實董事會各項法定權利,支持對公司治理健全的國有相對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依法實施更加市場化的差異化管控。

健全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産監管體制。這是激發國有企業活力的重要保障。深化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産集中統一監管,推動社會公共管理部門不行使國有資産出資人職責,國資監管機構不行使公共管理職能。推動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堅持授權與監管相結合、放活與管好相統一,優化監管方式手段,注重通過公司章程、法人治理結構履職盡責,對不同企業實行差異化分類考核、分類監管,強化監督協同、嚴格責任追究,切實維護國有資産安全。深化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調整優化管控模式,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更加注重服務國家戰略、提升産業競爭力,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更加注重提升資本運營效率、提高資本回報水平。

激發民營企業活力,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經濟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不斷發展壯大,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活躍市場、改善民生、擴大開放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推動民營經濟實現更大發展,既要通過深化改革、優化治理、改善管理提高民營企業核心競爭力,又要為民營企業創造更好的發展環境和條件。《建議》對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作出了重要部署。

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良好的發展環境,能夠讓民營企業專心創業、放心經營、安心發展。創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環境,全面落實放寬民營企業準入的政策措施,系統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在市場準入、審批許可、經營運行、招投標等方面一視同仁。創造平等使用生産要素環境,著力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拓寬民營企業融資途徑,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賬款長效機制,提高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拖欠失信成本。創造依法接受監管環境,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清理違反公平、開放、透明市場規則的政策文件,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營造長期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

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産權和企業家權益。公有制經濟財産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産權同樣不可侵犯。實施好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平等保護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企業産權和自主經營權,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加大對民營企業的刑事保護力度,提高司法審判和執行效率,保障民營企業家的人身和財産合法權益。

促進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是數量最多的市場主體,必須保護好、發展好,為經濟發展留住青山、厚植基礎。加大稅費、融資等政策支持力度,實施好降低增值稅率、擴大享受稅收優惠小微企業範圍、加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力度、降低社保費率等政策,確保各項支持措施直達基層、直接惠及市場主體。完善促進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法律環境和政策體系,支持企業更好參與市場合作和競爭,進一步激發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活力和創造力。

弘揚企業家精神,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

企業強則國家強,企業興則國家興。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必須有一批能夠體現國家實力和國際競爭力、引領全球科技和行業産業發展的世界一流企業做支撐。《建議》提出弘揚企業家精神,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為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實現更好發展明確了目標指引。

弘揚企業家精神。弘揚企業家精神、發揮企業家作用,是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的重要條件。引導企業家增強愛國情懷,把企業發展同國家繁榮、民族興盛、人民幸福緊密結合在一起,主動為國擔當、為國分憂,帶領企業奮力拼搏、爭創一流。引導企業家勇於創新,做創新發展的探索者、組織者、引領者,努力把企業打造成為強大的創新主體。引導企業家誠信守法,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契約精神、守約觀念,自覺做誠信守法的表率。引導企業家承擔社會責任,穩定就業崗位,關心關愛員工,重視生態環境,推動綠色發展,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真誠回報社會。引導企業家拓展國際視野,立足中國、放眼世界,帶領企業在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中實現更好發展。

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打造一批世界一流企業,是實現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支撐。以創新發展引領世界一流,深化科技創新、制度創新、業態和模式創新,集中力量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形成一批引領全球行業技術發展的領軍企業。以産業集成支撐世界一流,加快産業轉型升級,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在産業鏈價值鏈上不斷向高端邁進,形成一批在全球産業發展中具有重要話語權和影響力的領軍企業。以開放合作鍛造世界一流,以共建“一帶一路”為重點擴大對外開放,增強國內國際經濟聯動效應,形成一批在國際資源配置中佔優勢地位的領軍企業。以卓越管理夯實世界一流,進一步加強管理體系和管理能力建設,強化信息化、智慧化管理,不斷增強企業盈利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形成一批以內涵型發展引領質量效益提升的領軍企業。

在全社會大力營造重視企業、關心企業、支持企業的良好氛圍。進入新發展階段,構建新發展格局,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需要充分激發市場主體創新創造活力,充分釋放經濟社會發展潛能動能。積極倡導尊重企業家、愛護企業家、支持企業家的良好風尚,鼓勵支持更多優秀人才向各類市場主體集聚。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各級領導幹部要主動作為、靠前服務,“親”而有度、“清”而有為,幫助各類市場主體解決實際困難,持續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使一切有利於社會生産力發展的力量源泉充分涌流。

(郝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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