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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10類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須強制報告

2020-12-18 12:5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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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貴陽12月18日電(記者 李驚亞)記者從貴州省民政廳獲悉,為保護未成年人免遭侵害、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貴州省民政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案件強制報告工作的通知》,提出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10類情形,一經遇到或發現須強制報告。

這些情形包括:未成年人身體存在多處損傷、嚴重營養不良、意識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淩、虐待、毆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未成年人因自殺、自殘、工傷、中毒、被人麻醉、毆打等非正常原因導致傷殘、死亡情形的;未成年人被遺棄或長期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發現未成年人來歷不明、失蹤或者被拐賣、收買的;發現未成年人被組織乞討的;12349熱線受理求助或者舉報發現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線索的等。

根據通知,強制報告的主體為各級民政部門及其公職人員、民政部門購買服務第三方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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