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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2020年塑膠玩具等38種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

2020-12-30 16:03 來源: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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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2020年塑膠玩具等38種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
市監質監函〔2020〕23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了塑膠玩具等38種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概況。本次抽查産品為塑膠玩具、玩具(塑膠玩具除外)、童車、運動頭盔、旅行箱包、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儲水式電熱水器、廚房機械、自鎮流LED燈、房間空氣調節器、皮膚及毛髮護理器具、電風扇、老視成鏡、太陽鏡、棕纖維彈性床墊、木制傢具、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家用燃氣灶、燃氣採暖熱水爐、衣料用液體洗滌劑、非接觸式水嘴、淋浴用花灑、衛浴傢具、家用不銹鋼水槽、混凝土輸水管、鋼管腳手架扣件、復混肥料、汽車輪胎、機動車外部照明及光信號裝置、汽車內飾材料、摩托車乘員頭盔、制動軟管、防爆燈具、電子門鎖、電絕緣鞋、鋼絲繩、家用和類似用途剩餘電流動作斷路器、延長線插座(帶電源適配器)等38種産品。

共抽查3408家企業生産的3468批次産品(不涉及出口産品)。其中,7批次産品涉嫌違反節約能源法、無證無照生産、偽造廠名廠址及銷售假冒偽劣,已移送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對3401家企業生産的3461批次産品進行了檢驗,檢出319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9.2%。

(二)拒檢情況。在本次抽查中,慈溪市長河穎鑫潔具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規定,在淋浴用花灑産品抽查中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監督抽查。

(三)主要做法。一是採取“雙隨機”方式。招標遴選抽樣檢驗機構,通過“雙隨機”信息化系統,隨機確定抽查企業,隨機匹配檢驗機構。二是實施抽檢分離,除現場檢驗外,産品抽樣工作和檢驗工作交由不同機構或機構內不同人員分別實施。三是遠程監控抽樣全過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證據。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塑膠玩具。抽查了9個省(市)312家企業生産的312批次塑膠玩具産品,其中10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3.2%。重點對機械與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遷移、增塑劑等4類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小零件、剛性材料上的圓孔、增塑劑等。

(二)玩具(塑膠玩具除外)。抽查了9個省(市)192家企業生産的211批次玩具(塑膠玩具除外)産品,其中4批次涉嫌無CCC證書、假冒等,已移送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檢驗的207批次産品中,有13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6.3%。重點對機械與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遷移、增塑劑等4類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小零件、小球、可觸及的銳利尖端、增塑劑等。

(三)童車。抽查了13個省(市)173家企業生産的182批次童車産品,其中1批次涉嫌無CCC證書生産,已移送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檢驗的181批次産品中,有7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3.9%。重點對機械物理性能、燃燒性能、特定遷移元素、增塑劑、電性能等5類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學步車腳輪、座位、動態耐久性試驗、燃燒性能、增塑劑。

(四)運動頭盔。抽查了4個省21家企業生産的22批次運動頭盔産品,其中3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3.6%。重點對視野、佩戴裝置穩定性、佩戴裝置強度性能、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等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佩戴裝置強度性能、佩戴裝置穩定性、吸收碰撞能量性能。

(五)旅行箱包。抽查了8個省(市)89家企業生産的90批次旅行箱包産品,其中16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7.8%。重點對拉桿耐疲勞性能、行走性能、振蕩衝擊性能、跌落性能、硬箱箱體耐靜壓性能、塑料硬箱箱面耐落球衝擊性能、滾筒衝擊性能、箱(包)鎖耐用性能、縫合強度、游離甲醛(織物)、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織物)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振蕩衝擊性能。

(六)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抽查了5個省(市)34家企業生産的34批次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其中5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4.7%。重點對動態試驗、加載後帶扣開啟試驗、吸能性、翻轉、標識、安裝説明書和使用説明書、材料毒性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動態試驗、標識、安裝説明書和使用説明書。

(七)儲水式電熱水器。抽查了7個省(市)65家企業生産的66批次儲水式電熱水器産品,其中8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2.1%。重點對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耐潮濕、非正常工作、機械強度、結構、內部佈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容量、能效等級等1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容量、能效等級。

(八)廚房機械。抽查了5個省(市)21家企業生産的22批次廚房機械産品,其中2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9.1%。重點對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穩定性和機械危險等1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結構,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等。

(九)自鎮流LED燈。抽查了7個省(市)40家企業生産的40批次自鎮流LED燈産品,其中2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5.0%。重點對互換性、意外接觸帶電部件的防護、潮濕處理後的絕緣電阻和介電強度、機械強度、耐熱性、防火與防燃、諧波電流限值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互換性、潮濕處理後的絕緣電阻和介電強度、耐熱性、諧波電流限值。

(十)房間空氣調節器。抽查了7個省(區、市)20家企業生産的22批次房間空氣調節器産品,其中2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9.1%。重點對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接地措施、能效等級、騷擾功率等3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額定中間製冷量、額定中間制熱量、額定低溫制熱消耗功率、連續騷擾電壓、騷擾功率等。

(十一)皮膚及毛髮護理器具。抽查了4個省(市)37家企業生産的40批次皮膚及毛髮護理器具産品,其中4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0.0%。重點對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機械強度、連續騷擾電壓等1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等。

(十二)電風扇。抽查了7個省(市)74家企業生産的77批次電風扇産品,其中2批次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已移送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檢驗的75批次産品中,有6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8.0%。重點對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能效等級等2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能效等級。

(十三)老視成鏡。抽查了4個省(市)50家企業生産的50批次老視成鏡産品,其中3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6.0%。重點對球鏡頂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球鏡頂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柱鏡頂焦度偏差、兩鏡片頂焦度互差、裝配質量、光學中心垂直互差、光學中心單側水平允差、光學中心水平距離允差、可見光透射比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光學中心水平距離允差、光學中心單側水平允差。

(十四)太陽鏡。抽查了8個省(市)126家企業生産的127批次太陽鏡産品,其中13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0.2%。重點對鏡片材料和表面質量、柱鏡頂焦度偏差、光學中心和棱鏡度偏差、可見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對偏差、明示透射比等1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鏡架要求(抗汗腐蝕)、交通訊號透射比(紅色訊號)、可見光透射比。

(十五)棕纖維彈性床墊。抽查了19個省(市)90家企業生産的90批次棕纖維彈性床墊産品,其中19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21.1%。重點對面料及複合面料物理性能(耐摩擦色牢度)、芯料物理性能、安全衛生要求、阻燃性要求、耐久性要求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安全衛生要求、耐久性要求。

(十六)木制傢具。抽查了18個省(市)96家企業生産的96批次木制傢具産品,其中16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6.7%。重點對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學性能、結構安全性、有害物質限量等5類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學性能、結構安全性、有害物質限量。

(十七)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抽查了7個省(市)123家企業生産的124批次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産品,其中13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0.5%。重點對燃氣系統氣密性、火焰穩定性、無風狀態煙氣中CO含量、熄火保護裝置、防幹燒安全裝置、接地措施、電氣強度、熱水産率、熱效率等12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熱水産率、無風狀態煙氣中CO含量、熱效率、接地措施。

(十八)家用燃氣灶。抽查了7個省(市)163家企業生産的164批次家用燃氣灶産品,其中18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1.0%。重點對氣密性、熱負荷、離焰、熄火、回火、幹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溫升、耐熱衝擊、耐重力衝擊、熄火保護裝置、熱效率、燃氣導管等12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氣密性、熱負荷、幹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熄火保護裝置、熱效率等。

(十九)燃氣採暖熱水爐。抽查了9個省(市)50家企業生産的50批次燃氣採暖熱水爐産品,其中1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2.0%。重點對電源運行安全性、燃氣系統密封性、採暖額定熱輸出、水溫限制裝置、極限熱輸入時CO含量、溫控器故障、熱效率、工作溫度下的電氣強度、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低電阻值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熱效率。

(二十)衣料用液體洗滌劑。抽查了12個省(區、市)66家企業生産的66批次衣料用液體洗滌劑産品,其中6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9.1%。重點對總活性物、pH值、總五氧化二磷、規定污布的去污力等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總活性物、規定污布的去污力。

(二十一)非接觸式水嘴。抽查了9個省(市)59家企業生産的60批次非接觸式水嘴産品,其中11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8.3%。重點對外觀與裝配、抗安裝負載、防觸電保護、控制距離、啟閉時間、整機能耗、斷電保護、欠壓保護、水流量、強度性能、密封性能、水擊性能、外觀質量、流量性能、安全性能等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外觀與裝配、控制距離、啟閉時間、斷電保護、水流量、水擊性能等。

(二十二)淋浴用花灑。抽查了8個省(市)90家企業生産的90批次淋浴用花灑産品,其中18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20.0%。重點對管螺紋精度、安全性能、耐急冷急熱性能、耐腐蝕性能、密封性能、機械強度、流量、整體抗拉性能、溫降、手持式花灑防虹吸性能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管螺紋精度、耐腐蝕性能、流量、手持式花灑防虹吸性能。

(二十三)衛浴傢具。抽查了9個省(市)90家企業生産的90批次衛浴傢具産品,其中8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8.9%。重點對臺盆櫃臺面理化性能(耐液性、耐濕熱、耐幹熱、抗衝擊強度)、金屬電鍍層抗鹽霧、産品耐水性、落地式櫃臺面垂直衝擊、懸挂式櫃(架)極限強度、木質産品有害物質限量、産品放射性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臺盆櫃臺面理化性能(抗衝擊強度)、木制部件表面漆膜理化性能(抗衝擊)、木質産品有害物質限量。

(二十四)家用不銹鋼水槽。抽查了7個省(市)75家企業生産的75批次家用不銹鋼水槽産品,其中19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25.3%。重點對排水機構滲漏、排水機構管壁厚度、排水機構密封性、排水機構排水時間、非金屬排水機構老化性能、槽體承載能力、消聲墊、跌落試驗、槽體材質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排水機構管壁厚度、槽體材質。

(二十五)混凝土輸水管。抽查了25個省(區、市)310家企業生産的310批次混凝土輸水管産品,其中15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4.8%。重點對保護層厚度、內壓抗裂性能或外壓抗裂性能、管體裂縫、外壓荷載、外表面裂縫、露筋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外壓荷載、保護層厚度、露筋。

(二十六)鋼管腳手架扣件。抽查了6個省25家企業生産的25批次鋼管腳手架扣件産品,其中3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2.0%。重點對抗滑性能、抗破壞性能、扭轉剛度性能、抗拉性能等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抗破壞性能、扭轉剛度性能。

(二十七)復混肥料。抽查了22個省(區、市)244家企業生産的250批次復混肥料産品,其中19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7.6%。重點對總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水溶性磷佔有效磷百分率、氧化鉀、總養分、有機質、氯離子、粒度、酸鹼度、砷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鉻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包裝標識等1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總氮、氧化鉀、總養分、水溶性磷佔有效磷百分率、包裝標識等。

(二十八)汽車輪胎。抽查了8個省(市)22家企業生産的22批次汽車輪胎産品。重點對外緣尺寸、磨耗標誌高度、強度性能、脫圈性能、耐久性能、低氣壓性能、高速性能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不合格産品。

(二十九)機動車外部照明及光信號裝置。抽查了13個省(市)45家企業生産的45批次機動車外部照明及光信號裝置産品,其中2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4.4%。重點對配光性能、光度性能等2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配光性能。

(三十)汽車內飾材料。抽查了15個省(市)的88家企業生産的88批次汽車內飾材料産品。重點對燃燒特性項目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未發現不合格産品。

(三十一)摩托車乘員頭盔。抽查了7個省(市)17家企業生産的22批次摩托車乘員頭盔産品,其中2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9.1%。重點對結構(佩戴裝置)、頭盔視野、頭盔護目鏡、固定裝置穩定性、頭盔佩戴裝置強度性能、頭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低溫)、頭盔耐穿透性能(低溫)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結構(佩戴裝置)、頭盔佩戴裝置強度性能、頭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低溫)。

(三十二)制動軟管。本次共抽查了14個省(區、市)66家企業生産的66批次制動軟管産品,其中5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7.6%。重點對液壓制動軟管産品縮頸後的內孔通過量、最大膨脹量、爆裂強度、抗拉強度、耐臭氧性、耐寒性、耐高溫脈衝性等項目、對氣壓制動軟管産品縮頸後的內孔通過量、氣密性、爆裂強度、抗拉強度、粘合強度(橡膠)或耐氯化鋅性(尼龍)、耐寒性、耐臭氧性等項目;對真空制動軟管産品縮頸後的內孔通過量、耐負壓後外徑變化量、爆裂強度、粘合強度、耐寒性、耐臭氧性、耐變形性等22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液壓制動軟管縮頸後的內孔通過量、抗拉強度、氣壓制動軟管的粘合強度。

(三十三)防爆燈具。抽查了11個省(市)66家企業生産的66批次防爆燈具産品,其中14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21.2%。重點對抗衝擊試驗、電氣間隙、爬電距離、非鎧裝電纜和帶編織覆蓋層電纜的夾緊試驗、隔爆外殼引入裝置的附加要求、隔爆接合面、外殼耐壓試驗、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最高表面溫度、熱劇變試驗、絕緣介電強度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抗衝擊試驗、非鎧裝電纜和帶編織覆蓋層電纜的夾緊試驗、隔爆接合面、外殼耐壓試驗。

(三十四)電子門鎖。抽查了4個省(市)60家企業生産的60批次電子門鎖産品,其中7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1.7%。重點對鎖舌軸向靜載荷、鎖舌側向靜載荷、執手承受靜拉力及扭矩、絕緣電阻、洩露電流、抗電強度、安全性要求、電源性能(電池容量,欠壓,電源適應性)、信息保存及誤識率、防破壞報警功能、環境適應性(高溫,低溫,濕熱)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防破壞報警功能。

(三十五)電絕緣鞋。抽查了6個省(市)30家企業生産的30批次電絕緣鞋産品,其中1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3.3%。重點對鞋幫耐撕裂性、鞋幫拉伸性能、鞋幫耐折性、外底耐折性、電性能要求和成鞋防漏性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鞋幫耐折性。

(三十六)鋼絲繩。抽查了16個省(區、市)160家企業生産的160批次鋼絲繩産品,其中17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0.6%。重點對拆股鋼絲抗拉強度,中心鋼絲直徑,鋼絲交錯,缺絲,鋼絲直徑,纖維繩芯、股繩含油率,鋼絲繩直徑,鋼絲繩破斷拉力,拆股鋼絲反復彎曲,拆股鋼絲鋅層重量,鋼絲繩不圓度,拆股鋼絲直徑最大值與最小值之差,鋼絲繩彈性伸長率,鋼絲繩永久伸長率,鋼絲繩中性鹽霧試驗等2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拆股鋼絲抗拉強度,纖維繩芯、股繩含油率,鋼絲繩直徑,鋼絲繩破斷拉力等。

(三十七)家用和類似用途剩餘電流動作斷路器。抽查了12個省(市)83家企業生産的84批次家用和類似用途剩餘電流動作斷路器産品,其中6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7.1%。重點對動作特性、過電流動作特性、在運行短路能力下的性能、溫升、在剩餘電流條件下的動作特性、耐異常發熱和耐燃性、驗證額定剩餘接通和分斷能力(I△m)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過電流動作特性、在運行短路能力下的性能、驗證額定剩餘接通和分斷能力(I△m)。

(三十八)延長線插座(帶電源適配器)。抽查了4個省(市)36家企業生産的40批次延長線插座(帶電源適配器)産品,其中5批次産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2.5%。重點對防觸電保護、接地措施、延長線插座的結構、防潮、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等2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防觸電保護,延長線插座的結構,彎曲試驗,耐熱,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通過密封膠的距離等。

三、跟蹤抽查結果

在本次抽查的産品中,生産領域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213家,有32家企業本次抽查仍不合格,181家企業本次抽查合格。

四、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産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指導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認真做好後處理工作。

(一)要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産品情況和拒絕接受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産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産,維護産品質量安全。

(二)對於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發現率較高的産品,如旅行箱包、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棕纖維彈性床墊、木制傢具、非接觸式水嘴、淋浴用花灑、家用不銹鋼水槽、防爆燈具等,要加大後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

(三)對於本次抽查中發現問題的生産企業,特別是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企業和連續抽查不合格的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

附件:1.2020年塑膠玩具等38種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産品及企業名單

   2.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

   3.産品質量監督國家監督抽查拒檢企業名單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0年12月24日

(此件公開發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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