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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簡政放權持續發力

2021-01-09 10:15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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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簡政放權持續發力
取消57項承接下放29項行政權力事項

記者7日從省政務辦獲悉,省政府決定取消57項行政權力事項,承接和下放29項行政權力事項。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門對取消的行政權力事項,及時停止審批,不得拆分、合併或重組以新的名義、條目變相審批;對承接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權力事項,抓緊做好銜接;對取消和下放的事項,制定和完善事中事後監管細則,明確監管職責,採取有效監管措施,防止出現監管盲區,以科學有效的“管”促進更大力度的“放”。

我省取消的57項行政權力事項中,18項為按照國務院要求對應取消,其餘39項由省級部門提出取消,包括行政許可2項、行政確認7項、行政獎勵3項、行政其他27項。

事項取消理由雖然不同,但都充分體現簡政放權精神。例如,“江蘇省汽車産業基地認定”原來由省級工信部門審批,因已認定的基地覆蓋全省、數量較多,不能很好發揮推動産業轉型發展的作用,該事項被取消。再如,“工程建設中採用沒有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審定”,原來由省級住建部門審批。根據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精神,取消該事項以利於鼓勵企業創新。該事項取消後,住建部門將通過 “雙隨機、一公開”、信用監管等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去年9月,國務院取消29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同時,還下放4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層級,分別是:“出口國家重點保護農業野生植物或進出口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的農業野生植物審批”“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縣級廣播電臺、電視臺變更臺名、節目設置範圍或節目套數審批”“設區的市、縣級地方新聞單位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核發”。這4項分別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設區市政府指定部門、省級廣電部門承接。此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中的部分審批內容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承接。

除承接5項行政權力事項外,我省還下放24項行政權力事項審批層級至設區市或縣級部門。無論是直接下放,還是以委託的形式下放,都將給企業、群眾更多便利。例如,“導遊證核發”由省級文旅部門委託設區市級文旅部門審批。該事項屬於高頻事項,下放後方便群眾就近辦理。

據省政務辦介紹,2013年以來全省取消、下放、調整行政權力事項1048項,去年又將273項省級管理事項精準賦予江蘇自貿試驗區,努力打造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創新創業活力最強的區域。(記者 徐冠英)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孟鐘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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