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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發揮政府採購功能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2021-01-27 13:13 來源: 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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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政府採購功能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省財政廳發佈十二條舉措

為更好地發揮政府採購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功能作用,紓解中小企業發展困難,進一步提升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競爭力和發展能力,省財政廳日前發佈《吉林省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據了解,我省是全國首個發佈《實施方案》的省份。

《實施方案》中提出12項具體工作措施,主要包括:研究制定《吉林省政府採購負面清單》,通過約束政府採購各相關方的行為,規範政府採購流程,提高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的積極性;在政府採購預算中單獨列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採購份額,通過部門預算編制環節有效落實政府採購政策;做好政府採購意向公開,並標明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便於中小企業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採購人或者其委託的採購代理機構要在採購文件中明確面向中小企業預留採購份額和評審優惠等內容;鼓勵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綜合考慮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況並結合採購需求,免收保證金或者降低比例收取。對確需依法收取保證金的,應明確收取標準、繳納方式和退回時限等要求,允許中小企業自主選擇以支票、匯票、本票、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或提交,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採購人在編制採購文件時,對面向中小企業採購的項目,可結合項目實際,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最大限度地確定首期預付採購資金比例,作為中小企業的啟動或週轉資金;各級財政部門可組織所在行政區域內金融機構入駐“吉企銀通”數字金融服務平臺,提供政府採購融資擔保服務,緩解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的資金壓力;依託“政採雲”平臺,在吉林省政府採購電子商城上,通過加挂中小企業標識、搜索排序、流量引導等技術手段,指導中小企業入駐電子商城,擴展産品銷售渠道,鼓勵各級預算單位優先向中小企業進行採購等。

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將加強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依法對各單位政府採購預算編制、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項目執行、相關信息公開等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建立定期考核通報機制。(記者 張雅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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