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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對4類困難群眾增發1個月補助金

2021-02-03 09:57 來源: 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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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新聞發佈會上,省民政廳副廳長畢道麗介紹,民政部門通過增發、提前發放各類救助金、補助金等方式,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特別是關愛幫扶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增發1個月補助金,開展春節慰問。此外,力爭將2月份的低保金、特困供養金、孤兒養育金、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補助金、殘疾人“兩補”等資金在春節前發放到位,保證困難群眾有錢置辦年貨。

同時,公佈省、市、縣三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並保持電話有效接聽,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對春節前後遭遇的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群眾,按急難型救助程序先行救助、後辦手續,發揮臨時救助的“救急難”功能。持續開展“寒冬送溫暖”行動,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探視和幫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病重殘低保人員,保證他們溫暖過冬、平安過節。福利院等民政服務機構改善伙食、組織文娛活動、營造節日氣氛、開展心理疏導,提高服務對象生活質量。

部分外出務工人員不能返鄉過年,鄉鎮(街道)、村(居)工作人員上門探訪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安排專人幫助解決實際困難。針對生活困難的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以及其他特殊困難群體,符合救助保障條件的,優化審批程序,及時納入保障範圍。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條件的兒童,當月申請、當月審批、當月發放生活保障金。(記者 李光正 胡蔓 龍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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