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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性醫療機構不得擅自使用“協和”等知名醫院字號 市場監管總局部署清理整治知名醫院被冒牌問題

2021-02-06 22:18 來源: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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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全系統電視電話會議並印發通知,要求全系統主動作為、落實責任,開展堅決清理整治知名醫院被冒牌問題行動,逐一核查在名稱中使用“協和”“華山”“同濟”“華西”“湘雅”“齊魯”“同仁”等知名醫院字號的營利性醫療機構(含企業、個體工商戶,下同),嚴厲懲處擾亂醫療市場秩序違法行為。

知名醫院憑其醫療實力贏得了社會信譽和群眾口碑,但有的醫療機構在沒有合法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協和”等知名醫院字號,欺詐、誤導人民群眾,在醫療活動中危害患者身體健康,嚴重侵害了正規醫院的合法權益和公眾形象,擾亂了正常醫療秩序。對此,社會反響強烈。

此次市場監管部門清理整治知名醫院被冒牌問題,是本著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負責的態度,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徹查知名醫院被冒牌問題,築牢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屏障。

市場監管總局要求,全面清理含有知名醫院字號的市場主體。對未辦理醫療機構許可證或者證照不一致的營利性醫療機構,一律責令變更名稱;對營利性醫療機構以及醫院管理、醫療美容、藥品等相關行業企業,其名稱在使用中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一律依法予以糾正。知名醫院之外的營利性醫療機構,無權利人直接授權的,一律不得在名稱中使用“協和”等知名醫院字號。

此次清理整治重在查處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醫療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和價格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發佈虛假違法醫療廣告行為、嚴厲打擊醫療機構商標侵權違法行為。重點查處企業名稱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引人誤認是知名醫院的商品或者與知名醫院存在特定聯絡;加大力度打擊醫療機構擅自使用“協和”等知名醫院名稱標識,或利用違規名稱發佈虛假廣告、欺騙及誘導患者、誇大病情或者療效的行為;加大對知名醫院商標權利的保護力度。

市場監管總局要求,強化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的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將營利性醫療機構等市場主體相關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加強信用懲戒。同時,加強與衛生健康等部門協調溝通,建立知名醫院品牌保護的長效機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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