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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紀恒:紮實做好基本民生保障 不斷滿足困難群眾美好生活需要

2021-02-08 21:49 來源: 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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紮實做好基本民生保障
不斷滿足困難群眾美好生活需要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站在“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歷史交匯點上,科學研判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歷史方位,統籌考慮“十四五”規劃與二○三五年遠景目標,明確貫徹新發展理念的指導原則,作出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大部署,集中回答了新形勢下實現什麼樣的發展、如何實現發展這個重大問題。全會擘畫了“十四五”時期及未來一個時期改善人民生活品質、提升人民福祉水平的藍圖,立足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帶來的新特徵新要求,從戰略和全局高度對基本民生保障謀篇佈局,為新發展階段做好基本民生保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們要深刻學習領會、全面貫徹落實。

充分認識“十四五”時期做好基本民生保障的重大意義

增進民生福祉是發展的根本目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是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持續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加強低保、特困、臨時救助等工作,有效保障了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全國每年約5000萬困難群體納入低保或特困供養範圍,實施臨時救助1000萬左右人次。“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做好基本民生保障意義重大而深遠。

做好基本民生保障是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應有之義。新發展階段是我們黨帶領人民迎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歷史性跨越的新階段。基本民生保障事關困難群眾衣食冷暖,既是新發展階段托底社會弱勢群體、滿足困難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的兜底性制度安排,也是堅持底線思維、更好應對複雜困難局面、善於化危為機的基礎性支撐條件。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是新發展理念的“根”和“魂”。做好基本民生保障體現了新發展理念的根本宗旨,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讓困難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手段,是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構建新發展格局要求堅持擴大內需這個戰略基點,加快培育完整內需體系。通過實施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完善收入再次分配機制,讓困難群眾有能力消費、讓更多群眾消除後顧之憂,既有利於拉動消費、促進投資,又有利於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擴大內需,為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創造條件。

做好基本民生保障是促進共同富裕、展現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要牢記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努力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項工作,不斷增強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在打贏脫貧攻堅戰過程中,部分貧困人口由於不具備勞動能力甚至生活能力,無法通過開髮式扶貧實現脫貧,需要將其納入政策性兜底保障範圍,全國共有1936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通過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實現脫貧。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紮實推動共同富裕過程中,這部分人群仍然需要通過基本生活救助改善生活品質、滿足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此外,一老一小、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需要通過救助保障給予關愛幫扶,臨時遇困群眾需要通過急難救助渡過難關。通過救助幫扶,築牢民生底線,使困難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為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兜底性、基礎性保證,更好展現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

做好基本民生保障是破解不平衡不充分發展問題、實現社會領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需要。“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各領域都要體現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基本民生保障在社會建設中處於兜底性、基礎性地位,在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與新時代困難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相比,基本民生保障仍存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錨定“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有利於進一步統籌保障資源、強化兜底功能、提升服務能力,推進高質量發展,使發展成果更好惠及困難群眾,推進實現困難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準確把握“十四五”時期基本民生保障重點任務和措施

全會圍繞“十四五”時期“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的目標任務和二○三五年“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的遠景目標,從“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完善幫扶殘疾人、孤兒等社會福利制度”“健全老年人、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和設施”等方面對基本民生保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我們要準確把握核心要義,結合實際深化落實。

強化兜底保障,做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鞏固拓展兜底脫貧成果,保持兜底救助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對脫貧人口中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依規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繼續實施低保漸退、收入扣減等政策,做到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完善特困人員認定辦法,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不斷提升救助供養水平;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對基本生活陷入困難、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農村困難群眾,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適度擴大社會救助範圍,將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建立完善困難群眾監測預警和主動發現機制,加強對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的動態監測,完善部門信息共享、比對核實機制,主動查找、智慧發現群眾致貧風險,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救助範圍。

深化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圍繞實現社會救助高質量發展,守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線,積極穩妥推進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創新。全面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對不同類型的困難群眾分類給予救助幫扶。加快構建資源統籌的社會救助管理體系,建立部門協同、信息共享、無縫銜接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庫和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立足困難群眾實際需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辦法,對社會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形成“物質+服務”的救助方式。加強和改進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保障流浪乞討人員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完善源頭治理和回歸穩固機制,做好長期滯留人員落戶安置工作,為符合條件人員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加快推進社會救助立法進程,提高立法層次,破解瓶頸制約,為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實現社會救助事業持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完善福利制度,強化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健全完善殘疾人、孤兒等社會福利制度,進一步提升關愛幫扶服務質量。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建立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推動補貼資格認定“跨省通辦”。完善殘疾人福利服務體系,制定落實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規範、政府購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政策意見。完善孤兒保障工作相關政策措施,提升生活保障、助醫助學和成年安置等工作水平。提高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水平,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精准保障。全面推進實施兒童收養評估制度,規範涉外收養登記工作。

健全基礎設施,推進老年人、殘疾人關愛服務設施建設。針對基礎設施不足導致的服務能力偏弱問題,更加注重服務機構設施建設,推進硬體條件優化升級。推進村級幸福院、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健全城鄉養老服務設施佈局。推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發展綜合功能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持續解決大城市養老難問題。聯合推動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發展,推動老年用品進家庭、社區、機構和園區,制定居家、社區、機構養老老年用品配置目錄。積極推動居家適老化改造,合理增加公共消費,提高養老公共服務支出效率。實施養老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推進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加強養老服務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加強民政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建設,做好生活困難重度殘疾人社會化照護服務工作。

強化組織領導,確保“十四五”時期基本民生保障各項任務落實落地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堅定的決心、堅強的領導、務實的舉措推動黨中央關於“十四五”時期基本民生保障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全面加強黨對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領導。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必須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牢牢把握政治屬性,切實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在職能配置上更加科學合理、在體制機制上更加完備完善、在運行管理上更加高效,為保基本兜底線、織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網”提供堅強政治保證。加強基本民生保障領域幹部隊伍建設,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好幹部標準,深化教育培訓,提高黨員幹部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持續推進基本民生保障領域改革創新。改革創新是“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惟改革者進、惟創新者強,惟改革創新者勝。”通過基本民生保障領域改革創新,破除制約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的體制性深層次障礙和機制性梗阻問題。堅持基本民生保障領域試點先行、典型引路,以點帶面、整體推進,不斷提升資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清淤點、通堵點、解難點,打通服務困難群眾“最後一公里”。

堅持用系統觀念謀劃和推動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系統觀念是具有基礎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全會從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完善福利制度、加強設施建設等不同角度、不同層面對基本民生保障作出統籌謀劃和戰略部署,要求我們必須從系統觀念出發,妥善處理好基本民生保障整體與局部、當前和長遠、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等的關係,紮實推進“十四五”時期各項工作,從整體上提升基本民生保障資源有效供給和服務效能。

強化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基層基礎。基本民生保障服務對象在基層,工作重點在基層,政策落實在基層,成效體現也在基層。健全工作機制,全面推進鄉鎮(街道)“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加快構建智慧高效的經辦服務體系,推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推動鄉鎮建立社會工作站,村級設立社會救助協理員,困難群眾較多的村(社區)建立社會救助服務站(點)。注重社會救助工作隊伍建設,關愛基層工作人員。強化監督管理,加大違法違規查處力度,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基層幹部擔當作為,更好落實黨的基本民生保障政策。

(民政部黨組書記、部長 李紀恒)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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