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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調整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公佈

2021-02-09 10:47 來源: 林草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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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調整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公佈
共列入野生動物980種和8類,豺、長江江豚等65種由國家二級升為國家一級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部日前聯合發佈公告,公佈新調整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調整後的《名錄》共列入野生動物980種和8類,其中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234種和1類、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746種和7類。上述物種中,686種為陸生野生動物,294種和8類為水生野生動物。

與原林業部、農業部1989年1月首次發佈的原《名錄》相比,新《名錄》主要有兩點變化。一是在原《名錄》所有物種均予以保留的基礎上,將豺、長江江豚等65種由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升為國家一級;熊猴、北山羊、蟒蛇3種野生動物因種群穩定、分佈較廣,由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調整為國家二級。二是新增517種(類)野生動物。其中,大斑靈貓等43種列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狼等474種(類)列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

原《名錄》發佈至今32年,除2003年和2020年分別將麝類、穿山甲所有種調升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外,沒有進行系統更新。在此期間,我國野生動物保護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因此,對《名錄》進行科學調整不僅十分必要,且極為迫切。

我國相關部門將依法依規切實做好《名錄》調整後的各項實施工作,進一步加大保護力度,依照《名錄》所列物種的自然分佈區落實地方政府責任,確保其種群及棲息地安全,嚴防亂捕濫獵野生動物及破壞棲息地行為。嚴格執法監管,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禁止濫食及非法交易野生動物活動。做好《名錄》調整的過渡銜接工作,依法規範獵捕、人工繁育、出售、購買、利用等活動,對已經合法從事相關物種人工繁育活動的單位或個人做好指導、幫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科學認知,發動公眾自覺抵制違法行為,支持保護工作,形成共同保護的良好局面。(記者 馬雨晶)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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