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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

2021-02-20 13:29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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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1年2月20日(星期六)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國家醫保局副局長施子海、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長王振江、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政委秦運彪、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監察專員焦雅輝介紹《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國家醫保局副局長 施子海】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係醫療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續發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主體多、鏈條長、風險點多、監管難度大,欺詐騙保問題持續高發頻發,監管形勢一直比較嚴峻。

2019年,全國醫療保障部門共檢查了定點醫藥機構81.5萬家,採取約談、責令改正、追回、罰款等方式處理違法違規違約的醫藥機構26.4萬家,佔被檢查機構的32%。當年追回醫保基金115.6億元。去年,我們會同衛生健康部門在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基礎上,檢查了定點醫藥機構60余萬家,連自查加檢查,共處理違法違規違約定點醫藥機構40余萬家,也就是説,一半以上的定點醫藥機構不同程度存在基金使用方面的問題,去年追回醫保基金223.1億元。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強調勿使醫保基金成為新的“唐僧肉”任由騙取,要加強監管,李克強總理強調,要拿出有效的監管措施,王滬寧、韓正、孫春蘭等中央領導同志都多次提出了工作要求。

去年3月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要制定完善醫保基金監管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範監管權限、程序和處罰標準。《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強化醫保基金監管法治及規範保障,制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及相關的配套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會同司法部等相關部門聚焦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在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地方和專家意見,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草案)》。

2020年12月9日,國務院第1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條例》,李克強總理今年1月15日簽發了條例。這個條例將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昨天已經全文公佈,共五章50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落實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要求,強化醫療保障服務。二是明確基金使用相關主體的職責,規範基金的使用。三是健全監管體制,強化監管措施。四是細化法律責任,加大懲戒力度。《條例》的頒布是醫療保障系統認真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次具體行動,是近年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成功經驗的制度化提升,順應了社會各界對儘快出臺《條例》的期盼和呼籲。

我們相信,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有《條例》作為法律武器,有相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一定會取得更大的成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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