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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六項措施全面加強礦産資源管理

2021-02-24 11:23 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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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礦産資源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及風險點,我區制定六項措施全面加強礦産資源管理工作。

一是科學編制自治區礦産資源總體規劃。對自治區內各類礦産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作出全面部署,著力協調解決資源保障、保護、開發利用等重大問題,明確佈局安排和準入要求,作為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礦産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活動的重要依據。

二是規範礦業權登記,精簡申請資料。嚴格按照《關於印發<礦産資源勘查登記管理規定><礦産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受理審查礦業權登記,公開發佈文件解讀,全面更新並公開辦事指南。

三是加強信息共享,加快全區礦産資源綜合管理數據庫建設。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礦産資源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建立自然資源、能源、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應急管理、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等部門涉礦信息,通過資源整合、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形成聯動更新的全區礦産資源綜合管理數據庫。

四是協同推進礦業權流轉進場交易。進一步公開礦業權登記信息,配合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服務中心協同推進礦業權出讓網上交易工作,為礦業權流轉進場交易提供更便捷的平臺。

五是全面實施礦業權市場出讓,嚴格限制協議出讓。嚴格執行《關於推進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除國家規定的協議出讓等特殊情形外,其他礦業權一律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競爭出讓。

六是持續依法規範行政許可,嚴格限制自由裁量權。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等行政許可法律法規規定行使行政權力,主動公開行政許可流程及批准條件,接受社會監督。(信息來源: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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