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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隨遷子女在陜參加高考新政出臺

2021-02-28 09:49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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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製定了《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施細則》,2013年印發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施細則》廢止。

申請在陜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在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情況下,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截至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在陜學籍滿3年,即從第一學期開始,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註冊學籍並連續實際就讀3年,按規定完成學業並可獲得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所持陜西省居住證有效年限累計3年以上(含3年);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按照國家規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

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畢業的隨遷子女往屆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自畢業至高考當年8月31日,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仍須持有陜西省居住證,且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學籍在陜滿3年但戶籍在陜不滿3年,在戶籍遷入我省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持有陜西省居住證,且持證期間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陜西省居住證時間與其取得陜西戶籍時間連續,且兩項時間相加滿3年,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報名參加高考。

在陜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要在高考報名前,到學籍所在縣(區)招辦提出申請並領取《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高考報名申請表》,在各地規定的時間內分別前往本人學籍所在主管部門、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居住登記地縣(區)公安部門、參加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市養老保險經辦處或縣(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辦理報名資格審查手續。

隨遷子女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由學籍主管部門審查。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陜居住情況,由公安部門審查。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陜參保繳費情況,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查。

不符合我省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以及戶籍已遷入我省但不符合我省報考條件的考生,必須及時返回戶籍所在省份或原戶籍省份參加高考報名。(記者 呂揚)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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