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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將117個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

2021-02-28 11: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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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2月28日電(記者 胡林果)根據日前公佈的《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的決定》,自3月15日起,廣深兩地將承接實施涉及環保、交通、文物保護等多個領域的117項省級行政職權事項。

該決定指出,此次調整旨在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和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

廣東省要求廣州市、深圳市主動配合省有關部門做好銜接落實,嚴格依法規範辦事行為,簡化辦事程序,優化辦事流程,縮短辦理時限,為企業和群眾提供高效便捷服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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