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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排污許可證基本實現全覆蓋 “一證式”管理落實企業環保責任

2021-03-07 11:05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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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已發放排污許可證三萬五千張,基本實現全覆蓋
“一證式”管理,落實企業環保責任

最近,我省幾十萬家企業都在關心一件事——排污許可證。去年12月通過的國務院《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明確,所有排污單位都要持證排污,並依法開展自行監測,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製度。《條例》實施後,對排污單位有何影響?我省目前開展了哪些工作?記者進行了調查。

厘清責任邊界,

規範環境執法

排污許可證是指排污單位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排污單位頒發的允許排放一定量污染物的憑證。省生態環境廳環評處一級主任科員馮程説:“排污許可證相當於給排污行為畫了一條清晰可見的紅線,有利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

此前,不少人將環境執法比喻為“貓捉老鼠”,而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實施將終結“貓捉老鼠”式的環保監管模式。馮程告訴記者,《條例》的一大亮點,是厘清了政府部門和市場主體的責任邊界,落實了企業環境治理的主體責任。

《條例》對排污單位的主體責任作出明確要求。比如,排污單位要按照生態環境管理要求運行和維護污染防治設施、建設規範化污染物排放口,依法開展自行監測並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原始監測記錄與環境管理臺賬保存期限均不得少於5年。

“水、氣、土壤……涉及環保的規定、技術文件很多,有時候企業搞環保找不到抓手,也有些困惑。”南京華潤電廠安環部環保專工渠攀攀告訴記者,《條例》的出臺,明晰了企業的環保責任,“如果執行到位,反倒輕鬆了。”

藍星安迪蘇南京有限公司是國內最大、技術最先進的蛋氨酸生産商。“排污許可證對守法企業是一個很大的支持。”該公司環保經理李萌認為,那些環境違法企業拿不到排污許可證,有利於遏制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惡性競爭。

“未來所有對排污企業的環境管理,都將落到排污許可證上,也稱為‘一證式’管理。以後生態環境執法部門到現場看得最多的,應該是這張證。”南京市生態環境局環評處處長畢曉玲介紹,排污許可證統一、銜接了各種環保基礎制度,有利於規範環境執法,減少自由裁量權。

排污許可管理,我省率先試點

上世紀80年代中期,我省就開始在常州、揚州等地試點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工作。“截至去年8月,我省已基本完成全省排污許可管理的全覆蓋,完成進度和覆蓋的企業數量位居全國前列,相關工作得到生態環境部通報表揚。”省生態環境廳環評處處長戴明忠介紹,截至目前,全省已發放排污許可證3.5萬張,下達2200張排污限期整改通知書,幫助25萬家企業完成了排污登記。其中,南京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市1300多家企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並率先開始對許可證復核。

“為了發證,有時候一家企業我們要跑幾趟。”畢曉玲説,許可證核發規範比較複雜,涉及許多技術問題,不是坐在辦公室裏就可以把證發掉,有時還要和專家開會探討。

“相關部門製作了企業排污許可知識手冊,我們可以分享給沒有參加過培訓的同事,讓他們也了解相關規範。”梅鋼公司能環部環保管理室主任周紀平説,公司于2017年獲批排污許可證,原先有7張證,現在全都整合到了一張證上,非常詳細,副本有399頁,記載了企業跟環保有關的絕大部分信息。

戴明忠介紹,我省將在兩個方面發力,一是推動江蘇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聯動管理,探索環評管理、環境監測、環境執法、總量控制、環境監察等與排污許可聯動;二是加強排污許可證與排污權交易工作的銜接,通過排污權交易,鼓勵治污成效好的企業騰出排污指標,通過排污指標的轉讓,支持環境友好的重大項目建設。

制度落實,有待多方發力

業內專家告訴記者,實施“一證式”管理,將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有利於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産的打擾,但要將制度落實好,並不容易。

我國從上世紀80年代末就開始試點排污許可制度,但由於重證輕管、制度設計欠缺等問題,一直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一證式’改革如果真能實行,可以讓企業減少重復申報,我們舉雙手歡迎。但是,我們也有擔心,如果推行不徹底,工作量可能反而增多。”周紀平説,原本需要填報的信息系統就不少,現在又新增了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短期內工作壓力會增大。

一家化工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許可證內容過於複雜,有的企業許可證副本達到幾百頁。大企業一般設有專門的環保部門,但也有相當一部分企業沒有專門的環保部門,只能去找第三方,為後續執行留下隱患。

“排污許可證是一根線,各項制度是散落的珠子,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把它們串起來。”畢曉玲認為,首先需要打通生態環境管理部門內部各個環節及分工,把制度銜接起來。以環評及排污許可為例,環評單位在編制環評時,應當考慮排污許可證的行業技術規範,在環評中體現排污許可管理要求。但各個部門之間的合作需要更大力量來推動,單靠發證部門協調難以取得成效。

一些中小民營企業缺乏專業環保人員和專業環保知識,不了解自身排污情況,對相關排放標準的適用性、技術規範理解不到位。畢曉玲説,“我們將加大培訓力度,讓企業、執法人員了解自己應該做什麼、如何與其他工作銜接。”記者 許海燕 王 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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