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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更多人“留得下”“過得好”:以“人”為核心提升城鎮化發展質量

2021-03-12 08:45 來源: 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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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化是國家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未來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作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之一,到2025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65%。多位代表委員指出,要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讓更多人“留得下”“過得好”。

“十三五”時期,我國城鎮化水平和質量穩步提升。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2019年末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6%,城市群規劃全面實施,城市群集聚人口和經濟作用持續顯現,19個城市群承載了我國75%以上的城鎮人口、貢獻了80%以上的國內生産總值。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城鎮化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依然存在,體制機制障礙尚未完全破除,城市基礎設施仍存短板弱項,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有待提高,城市治理體系和能力亟待完善和提升。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王培安表示,人口流動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蘊含著新型城鎮化的巨大潛能。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研究員張立群表示,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相結合,城鄉一體化統籌規劃、謀劃,是未來五年發展的主線,新型城鎮化會提高現代化承載能力,通過城鎮化、工業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的良性循環,帶動高質量發展邁出重要步伐。

“但若社會融合不足、城市接納不夠,則會對社會和諧穩定産生不利影響。”王培安表示,數據顯示,2019年末,我國流動人口總量2.36億。目前我國處於人口城鎮化中期階段,未來二三十年,城鎮化仍將快速發展,規模億計的流動人口仍將保持常態,流動人口長期居留、舉家遷徙的趨勢越來越突出。

因此,王培安建議,積極推進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完善相關配套政策,以公平穩定的公共服務供給滿足流動人口的融入需求;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推動已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流動人口落戶;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逐步破除城鄉二元土地制度;加快實現社保關係轉移接續,推動勞動力要素流動更加順暢,實現人口流動對經濟發展的長期支撐。

新型城鎮化已由過去片面追求城鎮規模擴大、空間擴張,轉變為以提升城鎮的發展水平、服務能力、文化功能等為中心,真正使城鎮成為具有較高品質的宜居宜業之地。

在此背景下,“十四五”規劃綱要草案也指出,堅持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體系,加快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解決外來人口在城市真正融入的首要問題,就是住房問題。”全國政協常委、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楊偉民表示,“新市民”能夠享受城市公共服務,特別是享受例如公共租賃住房、廉租房等保障類住房。具體來説,可以通過增加土地供應、安排專項資金、集中建設等辦法,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産權住房供給,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普陀區委書記曹立強建議,結合城市更新,探索通過配建、結建、存量房改建、代理經租等方式擴大租賃住房供給,積極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解決好城市住房問題。加大中央財政專項補貼,安排城市更新專項債券支持地方政府,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創新相關金融産品,推動公募REITs試點,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對於城鎮化中重要增長極的城市群建設,全國政協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劉慕仁表示,建立健全城市群發展機制,促進城市群一體化建設。在中央層面要建立推進城市群協調發展的機制,建立健全城市群協調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打破行政壁壘,強化協作協同,釋放市場活力。建立城市群金融、産權交易、人才、旅遊等市場,發揮市場在合理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推進人口服務同城化建設,推進各類職業資格、專業標準的統一認證,促進勞動力自由流動。

劉慕仁建議,建立城市群利益協調機制,激發各城市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建立城市群一體化發展基金,加快城市群城際間的基礎設施、流域生態環保系統、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建立城市間産業轉移的利益共享機制,加快飛地經濟園區建設,建立流域生態補償機制。(記者 梁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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