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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臺城市管理“免罰清單”:5種輕微違法行為將免罰

2021-03-24 17:2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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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天津3月24日電(記者 黃江林)為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優化營商環境,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員會23日發佈了《天津市城市管理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對涉及佔路、戶外廣告、“佔綠破綠”等城市管理領域5種輕微違法行為設定免罰情形,對市場主體“無心之失”且未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予以“容錯”。

根據免罰清單,在天津範圍內,快遞公司、汽車修配服務點、餐飲服務企業等擅自佔用道路和公共場所從事經營活動;廣告設施所有者未保持戶外廣告設施的安全、整潔和完好;未經許可擅自佔用城市綠化用地或者臨時佔用期滿未按規定進行恢復等5種情形,在首次被發現,責令限期改正後及時改正,且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將不予行政處罰。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免罰不免責”,免罰僅免除行政處罰,但並未免除所有責任,市場主體應及時履行糾正違法行為、消除影響責任。多數輕微違法行為僅“首次免罰”,如首次免罰後再次出現違法,第一次被免罰也將與違法持續時間的長短、造成的社會影響、糾正程度等因素一同被納入處罰考量。

據了解,該免罰清單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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