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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2021-03-30 18:20 來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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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贛司辦字〔2020〕39號

省委依法治省辦秘書處,廳機關各部門:

為進一步做好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更好地發揮政務公開助推我廳發揮“一個統籌,四大職能”的重要作用,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贛辦發〔2016〕22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廳政務公開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政治站位

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具體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明確要求。近年來,我們緊緊圍繞人民群眾對司法行政工作的關注關切,深入落實“五公開”要求,推進政務運行全過程公開,取得了積極成效,但與依法行政要求和群眾期盼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各單位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政務公開各項部署要求,牢固樹立“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理念,全面推進我廳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全過程公開,加強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平臺建設、數據開放,堅持以保障人民群眾對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優化服務改革,至2020年底,確保全廳政務公開工作總體邁上新臺階,公開內容覆蓋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政務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取得新進展,公開內容更加深入廣泛,公開形式更加豐富多樣,公開機制更加規範高效,不斷提高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行為的透明度、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

二、全流程公開政務信息

(一)加大決策公開。及時公開廳本級制發的規範性文件,並向社會公開規範性文件清理、廢止、失效等情況。將意見徵求、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納入決策程序,規範性文件和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民生議題的決策和決策依據,在出臺前原則上應當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對需要提交廳黨組會、廳長辦公會審議的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會議方案時,應提出是否邀請有關方面人員列席會議,並附意見收集和採納情況説明,隨會議方案一同報批。(牽頭部門:廳辦公室(指揮中心);責任部門:廳機關相關部門)

(二)加大執行公開。圍繞司法行政重大改革發展任務,及時做好工作計劃、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等全過程公開。各單位各部門要按照每年重點工作任務分工,及時反饋並公開各項工作任務進展。抓好上級巡視巡察和督查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按規定向社會公開,方便群眾辦事和監督,增強抓落實的執行力。抓好執法信息公開,集中向社會依法公開行政執法職責、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結果等信息。(牽頭部門:廳法治調研處、辦公室(指揮中心)、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處;責任部門:廳機關相關部門)

(三)加大管理公開。進一步規範司法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公開工作,以清單形式向社會公佈行政職權的設定依據、實施主體、履職責任等,並公開清單動態調整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依法公開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確認等行政權力信息,根據行政權力、責任變化情況,及時對權力事項進行梳理、調整。加強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動態調整,對明確下放或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及時更新、完善。規範權力運行,嚴格確保政務服務事項在法定期限內辦結。嚴格落實“雙公示”工作要求,及時公開、公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相關信息,實現公開透明規範操作。(牽頭部門:廳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處;責任部門:廳機關相關部門)

(四)加大服務公開。梳理列出公共服務事項目錄並實行動態調整,編制發佈服務事項目錄和辦事指南,簡化優化辦事流程,明確服務事項名稱、內容、獲取方式等內容,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積極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強化“江西省司法廳門戶網站”和“江西法律服務網”銜接互動,著力抓好公共法律服務三台融合,推進公共法律服務線上線下同步開展。完善公共法律服務便民服務查詢事項,及時更新相關內容,不斷暢通公眾信息在線查詢渠道,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牽頭部門:廳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處、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信息中心;責任部門:廳機關相關部門)

(五)加大結果公開。主動公開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和司法行政領域等重大決策、重要政策落實情況。主動公開發展規劃、年度重點工作、民生工程、重大決定事項落實情況,重點公開工作目標、重點任務、民生舉措等方面事項。進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加強督查督辦,促進落實,每年應定期公佈取得成效、後續舉措,加強和改進工作,確保執行到位。(牽頭部門:廳辦公室(指揮中心);責任部門:廳機關相關部門)

(六)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主動依法公開部門預決算、“三公”經費、政府採購、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變更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信息,提高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質量。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抓好“三大攻堅戰”“放管服”改革、重點民生、財政信息公開,繼續做好重大項目建設與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信息公開。認真落實司法部的要求,不斷深化獄(所)務公開。(牽頭部門:廳裝備財務保障處、辦公室(指揮中心),省監獄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責任部門:廳機關相關部門)

三、全渠道擴大開放參與

(一)加強政策解讀和發佈。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發佈與解讀同步”的原則,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同步起草文件和解讀材料,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加強政策解讀工作的統籌和指導,探索建立專家解讀機制,及時組織專家做好解讀工作,讓公眾更好地知曉、理解相關政策和舉措。進一步豐富政策解讀形式,更多地採取新聞發佈會、政策圖解、微博微信、音頻視頻、在線訪談、專家解讀等靈活多樣的解讀形式,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用得上。(牽頭部門:廳宣傳培訓處;責任部門:廳機關相關部門)

(二)加強新聞發佈工作。完善主動發佈機制,對社會關注度高、與民生密切相關的重要政策、工作舉措的出臺,主動、準確地發佈權威信息,特別是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出現熱點敏感問題時,主動及時回應。建立常態化新聞發佈制度,每一個季度至少召開1次,每年不少於4次;每半年至少安排1名廳領導出席省政府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會1次,每年不少於2次;廳主要負責同志,每年至少出席省政府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會1次。新聞發佈工作實施後,相關發佈部門應積極跟蹤媒體報道情況和社會反響,對涉及自身業務範圍的敏感問題,及時研究妥善應對策略。(牽頭部門:廳宣傳培訓處;責任部門:廳機關相關部門)

(三)主動回應關切。建立健全輿情收集、研判、報告和回應機制,對涉及司法行政領域的重要政務輿情、社會關切突發事件等熱點問題,要及時預警、科學研判,及時發佈準確權威信息,確保“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著落”。針對社會長期關注的熱點政策,常備答問口徑,適時開展解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突發事件信息發佈,第一時間向社會發佈簡要信息、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處置進展情況動態發佈後續信息,做到快速反應、及時發聲。(牽頭部門:廳宣傳培訓處;責任部門:廳辦公室(指揮中心)、廳機關相關部門)

(四)擴大公眾參與。積極探索公眾參與和互動的新模式,逐步擴大公眾參與的事項種類和方式,搭建更多的政民互動平臺,通過政務公開,讓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更大程度參與司法行政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增進公眾對司法行政工作的認同和支持。加強與公眾互動交流,加強廳門戶網站、政務微博微信、“12348”等平臺建設,不斷拓展廳長信箱、在線諮詢、調查問卷、網民留言等互動功能,搭建公眾參與新平臺。發揮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團體、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積極運用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做好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評估和監督工作。(牽頭部門:廳辦公室(指揮中心)、宣傳培訓處、信息中心;責任部門:廳機關相關部門)

四、全方位加強能力建設

(一)強化組織領導。廳黨組定期研究政務公開工作。廳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廳政務公開工作;廳機關各部門明確一位領導分管,配備專人負責政務公開工作。加強教育培訓,將政務公開列入廳年度培訓計劃,加強對廳黨員幹部的培訓,增強公開意識,提高發佈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的能力。加強考核監督,做好常態化監測、年度政務公開績效考核和第三方評估工作,不斷改進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強化激勵和問責,對公開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或公開不應當公開事項,並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省監獄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辦公室是本單位本系統政務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確保公開工作有力有序推進。(牽頭部門:廳辦公室(指揮中心)、宣傳培訓處,省監獄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

(二)健全制度規範。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結合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完善依申請公開信息指南,暢通受理渠道。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內容、流程、平臺等相關制度,完善政務公開相關實施辦法,建立健全民意調查、保密審查、發佈協調、新聞發佈、輿情回應、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統計報表等制度,將“五公開”要求落實到公文辦理、政務信息、會議舉行、新聞宣傳、執法監督和公共服務各個環節,著力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轉有序的政務公開制度體系。深入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完善省司法廳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規範公開事項標準,細化任務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切實厘清公開邊界,解決“公開什麼”“如何公開”“何時公開”“在哪公開”等問題。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範性文件,應及時通過政府公報集中公開。(牽頭部門:廳辦公室(指揮中心)、宣傳培訓處、信息中心)

(三)加強網站建設管理。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設置,優化欄目頁面設置、欄目檢索和下載等功能,並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于2020年6月底前,將廳門戶網站遷移至省級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強化廳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及時更新發佈廳門戶網站信息,增強網上公開信息的集中度和規範性。凡是主動公開的信息,均應同步在廳門戶網站發佈,將廳門戶網站打造成及時、準確、權威的信息發佈平臺,同時做好與“兩微一端”政務新媒體的信息聯動,強化與省政府門戶網站及主要新聞媒體、主要新聞網站的聯動,增強信息傳播實效。(牽頭部門:廳信息中心、廳辦公室(指揮中心)、宣傳培訓處)

附件:1.江西省司法廳信息公開指南

2.江西省司法廳政務公開主動公開制度

3.江西省司法廳依申請公開辦理制度

4.江西省司法廳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

5.江西省司法廳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制度

6.江西省司法廳政府信息公開發佈協調製度

7.江西省司法廳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和

責任追究制度

8.江西省司法廳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制度

9.江西省司法廳政務公開工作社會評議制度

10.江西省司法廳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制度

11.江西省司法廳重大決策事項民意調查

制度

12.江西省司法廳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制度

13.江西省司法廳主動公開基本目錄

江西省司法廳
2020年7月9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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