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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企不得代收、代繳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2021-04-08 19:1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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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8日電(記者 郭宇靖)記者8日從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了解到,為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北京市住建委日前發佈《關於禁止房地産開發企業違規收取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房地産開發企業不得代收、代繳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北京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日常監管工作中,通過12345市民熱線、信訪、熱線諮詢等多種渠道收到群眾反映,部分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銷售和交付時,會將代收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作為前置條件。但有的開發企業代收後未及時繳納,造成購房群眾無法辦理不動産登記,侵害了購房群眾利益。

通知規定,在新建商品房交易過程中,房地産開發企業不得代收、代繳應由購房人繳納的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同時,房地産開發企業不得將代收購房人應繳契稅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作為商品房銷售和交付的前置條件。

通知規定,購房人繳納契稅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確有代辦需要的,購房人可委託開發企業或第三方辦理,但相應款項不得轉入開發企業或其他第三方賬戶。

針對目前已代收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通知要求,北京市各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及時排查轄區內已代收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項目情況,具備繳納條件的,責令開發企業立即向有關部門繳納;暫不具備繳納條件的,應退回購房人或轉存入屬地政府指定的代收資金監管賬戶,待具備繳納條件後,及時通知購房人辦理繳納手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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