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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約談20個土地違法違規問題突出地區 促進堅守耕地紅線

2021-04-28 10:01 來源: 自然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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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督察,是土地管理法賦予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的法定職責。

近期,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耕地保護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工作統一安排,各派駐地方的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局約談了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發現土地違法違規問題突出的河北省秦皇島市、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遼寧省瀋陽市、吉林省長春市、浙江省紹興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蘇省鹽城市、安徽省阜陽市、山東省日照市、河南省漯河市、廣東省清遠市、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湖北省黃岡市、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四川省德陽市、雲南省昆明市、雲南省曲靖市、陜西省榆林市、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等19個地市人民政府和甘肅省蘭州新區管委會,面對面指出問題,提出嚴肅批評,明確整改要求,督促加大整改查處力度,遏制違法違規問題,嚴防死守耕地紅線。

2020年,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對31個省(區、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2019年度耕地保護情況開展了土地例行督察。重點督察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挖田造湖、“大棚房”等打著各種旗號破壞佔用耕地的行為以及耕地佔補平衡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總體上看,各地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不斷採取新的措施,但督察同時發現,部分地區耕地保護責任落實不到位,“非農化”“非糧化”等問題比較突出,“零容忍”遏制新增違法用地問題不到位,監管不力,執法不嚴。此次約談的20個地區中有的問題比較突出,主要是:一是新增違法違規用地總量大,在本省位於前列,有的區縣政府主導的土地違法違規問題突出;二是2020年7月3日國務院召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以後,仍有頂風續建、新建問題,有的已被自然資源部公開通報;三是違法違規佔用耕地挖湖造景;四是補充耕地不合規,有的在生態脆弱區佔用法律法規禁止開墾的林地實施土地整治項目用於補充耕地;五是落實督察意見整改不力,有的存在敷衍整改、弄虛作假情形。

約談會上,各派駐地方的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局和被約談地區負責同志共同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自然資源管理特別是耕地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被約談地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耕地保護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土地違法違規問題的嚴重性,落實耕地保護主體責任,以實際行動做到“兩個維護”。堅決遏制問題增量,依法依規推進存量問題整改,實事求是、分類處置,避免“簡單化”“一刀切”。同時舉一反三,完善相關制度政策,健全耕地保護和自然資源管理長效機制。省級層面抓好地市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導。

被約談地區負責同志表示,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嚴格耕地保護的決策部署,正視約談指出的問題,深刻汲取教訓,堅決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落實到位,該立案的抓緊立案、該查處的堅決查處、該移送的堅決移送,對失職失責和弄虛作假問題,移交紀委監委嚴肅追責問責。以問題為導向、以整改為契機,推進耕地保護和執法監管長效機制的健全完善。

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將持續加大督察力度,採取更嚴格的管理和技術手段,加強土地特別是耕地保護督察工作。對被約談地區開展督導核查,對整改查處不力、進展緩慢的嚴肅督促糾正,並按照自然資源督察執法與紀檢監察貫通機制要求移交移送,多措並舉嚴起來,推動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的落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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