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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試點成效顯著

2021-05-12 10:28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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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個實施縣11項生態環境考核指標均明顯高於全省平均水平
我省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試點成效顯著

11日,記者從在福州召開的全國財政資源環境工作會議上獲悉,我省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試點成效顯著,23個實施縣11項生態環境考核指標均明顯高於全省平均水平。

2001年起,我省在九龍江流域開展生態保護補償試點,並持續探索逐步完善,基本建成覆蓋流域、森林等領域,政府投入與市場化補償相補充,縱向補償與橫向補償相結合的多元化、市場化補償機制體系。

2018年,在單項補償的基礎上,省政府出臺《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試行方案》,改變傳統“九龍治水”的考核及資金分配方式,對不同類型、不同領域的生態保護補償資金進行統籌整合,建立包括11項生態指標的考核體系,並選取重點生態功能區相關的23個縣(市)開展試點。

“圍繞怎麼籌、怎麼分、怎麼用、怎麼核、怎麼管五個方面改革創新,福建實施更為綜合的獎懲措施,激發實施縣生態保護的積極性。”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在會上介紹福建經驗時表示。

補償資金穩定增長。省財政每年新增安排6000萬元補償資金,同時以2017年為基數,按照5%、8%、10%的遞增比例統籌發改、生態環境等8個部門的20個生態保護類專項資金,2019—2021年,分別籌措3.3億元、4.9億元、6億元,補償資金池三年累計籌集14.2億元。

在加強資金監管的同時,賦予實施縣統籌安排項目和資金的自主權,並建立科學系統的考核體系,將考核結果與補償資金挂鉤,省財政累計下達提升性補償獎勵資金11.65億元,獎優罰劣,充分發揮“指揮棒”作用。永春縣以治水為突破口,掀起歷時三年、總投資30億元的“桃溪流域綜合治理”大會戰,在全省首創“生態優先、統籌資源、多元治水、綜合治理”模式,4項水質考核指標均獲得滿分。連城縣將閩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與綜合性生態補償有機結合,森林、水質、高標準農田等指標均獲得滿分;武夷山市森林覆蓋率達82.1%,泰寧縣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累計下降高達56%。

2020年底的考核指標顯示,23個實施縣生態環境考核指標均好于2017年水平。其中,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高達99.8%,森林覆蓋率平均值高達76.9%,主要流域水質優良比例較2017年提升2.7個百分點、高於全省2.1個百分點,小流域水質優良比例達99.6%,較2017年提升5.35個百分點,高於全省2.65個百分點。

去年,福建省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改革經驗入選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改革創新向全國推廣清單。(記者 王永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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